题目网 >继续教育 >学历类 >试题详情
问题详情

甲市市民李小宝常年居住在甲市的A区,其在甲市的C区开了一家汽车修理铺。但其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长李大宝。李大宝居住在甲市的B区,而且实际上并不参与汽车修理铺的经营。李小宝为了拓展业务来源,与位于甲市L县的乡办企业泰华汽车修理厂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李小宝的汽车修理铺可以以泰华汽车修理厂的名义从事汽车修理业务,李小宝因此每年要向泰华汽车修理厂缴纳管理费4万元。为了满足逐渐增加的业务需求,2012年3月李小宝招聘了甲市D区的市民吴大维为其修理工。一日,吴大维在修理完客户吴莫愁送来的一辆轿车进行最后试车时,不慎将车撞到了路边的隔离带上,造成轿车损毁严重,基本报废,所幸吴大维并没有受伤。事后,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未达成协议。现吴莫愁拟向法院起诉。若在管辖权争议未解决之前,其中一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案件就作出了判决,对此判决及判决所涉及的案件应如何处理?

相关热点: 修理铺   修理厂   管辖权  

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把自己所有的价值8000元的摩托车1辆质押于乙,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约定,若甲到期不能还款,则该摩托车即归乙所有。合同签订后,甲即将摩托车交付乙占有。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乙即将摩托车推出自己使用。使用中,因不慎致使摩托车部分零件损坏,遂将车交付丙修理。丙修理后,因乙认为修理费不合理,拒绝交付修理费,摩托车被丙留置。在丙占有期间,因修理铺被盗,摩托车被偷走,案件至今未破。就此,当事人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该车的损失应由甲承担,因甲为车的所有权人B.该车的损失应由乙承担,因乙为车的所有权人C.该车的损失应由丙承担,因在丙占有期间被盗D.该车的损失应由乙承担,因乙为有过错的质权人
甲赠与乙一辆自行车,乙将自行车放在办公楼下,不慎被丙偷走,丙卖给了二手店的丁,丁拿到戊的修理铺修理,因没有偿还戊的到期的借款,戊留置了该自行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对自行车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

B.丙对自行车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自行车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自行车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甲市市民李小宝常年居住在甲市的A区,其在甲市的C区开了一家汽车修理铺。但其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长李大宝。李大宝居住在甲市的B区,而且实际上并不参与汽车修理铺的经营。李小宝为了拓展业务来源,与位于甲市L县的乡办企业泰华汽车修理厂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李小宝的汽车修理铺可以以泰华汽车修理厂的名义从事汽车修理业务,李小宝因此每年要向泰华汽车修理厂缴纳管理费4万元。为了满足逐渐增加的业务需求,2012年3月李小宝招聘了甲市D区的市民吴大维为其修理工。一日,吴大维在修理完客户吴莫愁送来的一辆轿车进行最后试车时,不慎将车撞到了路边的隔离带上,造成轿车损毁严重,基本报废,所幸吴大维并没有受伤。事后,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未达成协议。现吴莫愁拟向法院起诉。若在管辖权争议未解决之前,其中一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案件就作出了判决,对此判决及判决所涉及的案件应如何处理?

小林今年21岁,职校汽车修配专业毕业,父母离异后,跟奶奶一起生活。他很重义气,结交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平时常出入娱乐场所,曾有吸食毒品的不良记录。今年年初,小林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社会工作者多次对小林面谈辅导,逐渐建立了良好的专业关系,经过反复讨论和协商,社会工作者与小林共同制订了个案管理服务计划。在社会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和帮教下,小林的生活方式有了较大改变,还和朋友一起开办了一间汽车修理铺。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主要是通过(  )的方法,较好地提供了个案服务。

  • A有重点、分步骤地制订矫正工作计划

  • B协调多部门、多机构提供整合性服务

  • C发掘矫正对象潜能和参与问题解决

  • D发展特殊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居住在甲市A区的张无忌从事汽车修理业务,其所开的汽车修理铺位位于甲市C区。该汽车修理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张无忌的哥哥张无悔(甲市B区),张无忌为了承揽更多的业务,与乡办集体企业倚天汽车修理厂(位于甲市L区)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张无忌的汽车修理铺可以以倚天汽车修理厂名义从事汽车修理业务,张无忌每年向倚天汽车修理厂交管理费2万元。2002年1月,张无忌雇佣的修理工杨康(常年居住在甲市E区)为客户郭靖修理一辆本田轿车。修好后,杨康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汽车修理铺前试车时,不慎将车撞倒了一颗大树上,造成汽车报废,杨康自己没有受伤。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郭靖拟向法院起诉。就此纠纷,若郭靖向所有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起诉讼,应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联系我们 用户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