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项目中,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项为
A.医疗机构名称,配制范围,法定代表人,制剂室负责人
B.制剂室负责人,配制地址,配制范围,有效期限
C.法定代表人,配制地址,注册地址
D.法定代表人,制剂室负责人,药检室负责人
E.医疗机构类别,配制地址,有效期限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医疗机构以下环节()
A、医疗机构购进药品
B、医疗机构储存药品
C、医疗机构调配及使用药品
D、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的确定
E、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