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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近代社传授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下列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材料一:法国《1791年宪法》将《人权宣言》置于篇首,在正文中规定:“主权属于国民”;“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暂时性的代表们所组成的国民议会”;“行政权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由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使之”。
材料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产叫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材料三:孙中山曾明确表示:。在南京定出来的民国约法里头,只有‘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的那一条,是兄弟所主张的,其余都不是兄弟的意思。”“内阁制,纯恃国会’中国本身基础,犹甚薄弱,一旦受压迫将无由抵抗,恐蹈俄国1905年国会之覆辙。国会且然,何有内阁?今革命之势力在各省,而专制之毒在中央,此进则彼退,其势力消长,即专制与共和之倚伏。”
材料四:孙中山说:“因为我以为这个执行约法,只有一年半载的事情,不甚要紧,等到后来再鼓吹我的五权约法,也未为晚”。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归纳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6分)
(2)结合材料三、四,分析孙中山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态度及原因。(9分)

印度影片《流浪者》中的拉兹,闯进拉贡纳特法官公馆,举刀想杀死抛弃自己的生身父亲,但终因手软未遂。拉兹被拉贡纳特指控为谋杀罪。在法庭上,检察官向控告人提问:“拉贡纳特先生,您知道不知道被告拉兹究竟为什么要杀害你?他是不是与您有仇?”拉贡纳特非常自负地说:“被告是天生的罪犯。这种仇恨,是罪犯对法官所持的仇恨;因为法官对强盗向来是毫不留情的,……”辩护律师丽达:“您称被告是天生的罪犯,这是什么意思?”拉贡纳特:“这我认为不必要解释,被告是天生的流浪儿,从他父母那里继承了犯罪因素。”“父亲是坏人,儿子绝不会好。好人的儿子是好人,贼的儿子一定是贼。”丽达:“拉兹为什么要杀拉贡纳特?原因比您想像的要复杂得多,…”丽达把拉贡纳特无情地赶走妻子以及拉兹母子的悲惨遭遇当众叙述了一遍,然后继续她的辩护,她说:“这就是拉兹的过去,你们已了解,拉兹为什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法官先生,有罪的不是拉兹,而是他的父亲!是他从家里赶走了无辜的妻子!是他遗弃了亲生儿子!拉兹小时候只能跟流浪儿生活在一起,那种环境能够使他成为正路人吗?法官先生、审判官先生,我认为你们不应该判拉兹的罪,而应该判罪过深重的拉贡纳特。”拉贡纳特:“……她硬说我好像是这个罪犯的什么…父亲。请问律师先生,你有什么证据?”丽达:“你不想承认拉兹是你的儿子,世界上再也没有别的更有力的证据了。拉贡纳特先生,这个证据可以在你的良心里找到,从拉兹身上找到。看看他,你看看拉兹的脸,跟你的面貌一样。你听听拉兹的声音,与你的声音完全相同,你的良心现在还不承认自己的孩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