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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种子法》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某省人民政府在其制定的《某省种子法实施办法》中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实施办法》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无效B.《实施办法》没有超越《种子法》的规定,有效C.国务院若认为《实施办法》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有权予以撤销D.受处罚人不服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对《实施办法》一并请求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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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某省甲县种子公司与该省乙县种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县种子公司代为培育玉米种子。2003年年初,乙种子公司以甲县种子公司没有履约为由诉至A市中级法院,请求赔偿。后来两公司因为赔偿价格问题发生争议。根据该省人大1989年出台的《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规定,相关争议应该适用政府指导价,根据全国人大2001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有关价格的争议应适用于市场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根据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法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B.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法官应适用《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C.法官应当向该省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审查的要求D.《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下位法

2003年5月27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种子赔偿纠纷案时,遭遇法律冲突问题。在庭审中,就赔偿损失的计算办法,原告(汝阳县种子公司)与被告(伊川县种子公司)争议激烈,原告主张适用《种子法》,以“市场价”计算赔偿数额;被告则要求适用《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政府指导价”计算赔偿金额。经审判,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3)洛民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和被告都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洛民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写道:“《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市场调节,《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位阶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抵触的条(款)自然无效。”请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回答如下问题:

人民法院应当援引何种法律、法规作小判决?为什么?

《种子法》规定,国家禁止生产、经营()

A、进口种子

B、假种子

C、劣种子

D、自培种子

E、杂草种子

违反《种子法》有关规定,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种子法》规定的,处以()罚款。

A、0.1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张某是河南省某地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中,张某认为该省人大常委会所制定的《种子条例》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种子法》相抵触,宣告其无效。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述正确的有?

A、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等法律,张某作为法官无权宣告地方性法规无效

B、张某如认为地方性法规与法律相抵触,可以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审查

C、如果《种子条例》的确与《种子法》相抵触,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将其撤销

D、只有《种子条例》的原制定机关才有权决定是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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