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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改革旧俗、保障民权”方面的法律有() 

A.《法官考试令》 

B.《大总统令内务部禁止买卖人口文》 

C.《大总统令广东都督严行禁止贩卖猪仔文》 

D.《大总统令内务部妥筹禁绝贩卖猪仔及保护华侨办法》 

E.《通令开放疍户惰民等许其一体享有公权私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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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改革旧俗、保障民权”方面的法律有() 

A.《法官考试令》 

B.《大总统令内务部禁止买卖人口文》 

C.《大总统令广东都督严行禁止贩卖猪仔文》 

D.《大总统令内务部妥筹禁绝贩卖猪仔及保护华侨办法》 

E.《通令开放疍户惰民等许其一体享有公权私权文》 

[多选]1914年《大总统公文程式令》第七条规定:盖用大总统印,由国务卿副署的有()。
A.训令
B.策令
C.申令
D.告令
E.批令

阅读下列材料(10分)
材料一
第一条: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十九条: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第二十九条:临时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
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三条: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五十一条: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第十四条:大总统为国家之元首,总揽统治权。
第十八条: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于立法院。
第二十一条: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官。
第二十三条: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统帅全国陆海军。
第三十九条: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
第四十四条:司法以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法院行之。
——《中华民国约法》
(注:1914年5月颁布的《中华民国约法》是北洋军阀袁世凯政府一手炮制的)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立国原则和政治体制分别是什么?(4分)
(2)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防止、限制袁世凯专权有何规定?(2分)
(3)根据材料二,指出《中华民国约法》对大总统权限的扩大其目的是什么?(2分)
(4)根据材料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2分)

根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总统府设秘书长一人,由临时大总统直接任命,()被任命为首任大总统府秘书长。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以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辛亥革命开创了完全意义上的近代民族民主革命……为中国革命的进步打开了闸门,使反动统治秩序再也无法稳定下来。
——***在“十五大”的报告
请回答: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哪些基本原则?(3分)它的颁布具有什么历史意义?(3分)
(2)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二指出为什么说辛亥革命是近代中国第一次完全意义上的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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