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准备购入一套大型生产设备。(2016年中级经济法真题)4月1日,甲公司向乙设备厂发出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明:请贵公司于4月20日前答复,否则该要约将失效,该要约到达乙设备厂后,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要约能否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承诺
B.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的承诺尚未到达甲公司
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为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
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相关热点: 设备厂  

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甲厂与乙厂合作承揽一项目,向某设备厂购买设备,但该设备厂法定代表人在收到货款后不久便携款潜逃,至今下落不明。甲厂与乙厂进行了合伙结算,甲厂尚欠乙厂人民币30万元整,甲厂出具欠条上写明“今欠乙厂人民币叁拾万整。归还期,至设备厂收回欠款后归还。”此后,乙厂多次向甲厂索要欠款,甲厂都以未收回设备厂的欠款为由拒不归还。乙厂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厂归还所欠款项。关于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因欠条所书明确确立欠条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法院应判决甲厂归还乙厂欠款

B.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诉讼,等待本案涉及的设备厂法定代表人刑事案件的结果

C.欠条内容表明借款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双方所附期限不明确,故该所附期限无效,法院应判决甲厂归还乙厂欠款

D.欠条内容表明借款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否从设备厂收回欠款是不确定的事实,法院应判决驳回乙厂的诉讼请求

联系我们 用户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