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顾先生独自完成一部短篇小说,随后,他将小说全文上传到个人在某网站设立的博客上,并注明“如需转载。请征得作者本人同意”。2011年8月,顾先生将小说作了部分修改后寄给A杂志社,A杂志社于2012年2月在其杂志上刊登了顾先生的小说。2012年5月,顾先生发现其小说出现在B出版社出版的小说汇编杂志上,而且没有署名;与此同时,C网站的文学栏目也将顾先生的小说复制过来供网民免费阅读。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顾先生从2011年8月享有该部小说的著作权的说法正确吗?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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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教授完成一篇论文,投稿给某杂志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杂志社有权对该论文进行修改
B、杂志社可以在署名的情况下自行转投给其他杂志社
C、杂志社可以对作品进行文字性修改、删节
D、杂志社对作品的任何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甲杂志社办有经济论坛性刊物《中国国情》。乙出版社欲出版《中国趋势》一书。某编辑在甲杂志社购买《中国国情》杂志时向原杂志社负责发行工作的曹某提出使用《中国国情》杂志上文章的要求,曹某当即表示同意,并以“甲杂志社”的名义出具了书面意见,内容为:“乙出版社:我社同意贵社使用已经出版的各期《中国国情》的文字、资料,并按贵社规定计酬。”落款为“甲杂志社编辑部,2002年4月30日”,并盖有甲杂志社的钢印。乙出版社采用了《中国国情》杂志上包括叶某等29位作者所写的29篇文章,编辑、出版、发行了《中国趋势》一书。署名为史某编著,乙出版社在出版该书前未就使用《中国国情》上发表的文章征得作者的许可或者签订出版协议。乙在出版《中国趋势》后,向杂志社汇去稿酬3000元,但是杂志社未取。 乙出版社在出版《中国趋势》一书时,对叶某等29住作者的文章均进行了更改,其中,16篇的标题含义已发生了变化。该书在使用上述文章时来在每篇文章中署相应作者的姓名,而是在该书的《后记》中集中列举各位作者的姓名,使每篇文章与其作者不能一一对应,并且将部分作者的姓名写错。上述情况发生后,杂志社与叶某等29住作者分别起诉,以维护其作品的专有使用权。 问:(1)被告侵犯了原告哪些权利? (2)原告是否侵犯了甲杂志社的专有使用权?
●甲将其作品投递给杂志社。未经甲的许可,杂志社便委托乙对甲的该作品进行修改,然后杂志社将署名为乙、甲的作品发表在其刊物上,则(13)。
(13)A.杂志社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乙未侵权
B.杂志社未侵犯甲的著作权,乙侵了权
C.杂志社和乙均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D.杂志社和乙均未侵犯甲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