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后,保荐人和发行人不得终止保荐协议,但发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保荐人、保荐人被中国证监会从名单中去除的除外。()
A、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B、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C、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D、发行人的业务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