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5.执行程序中重大事项的办理,应由三名以上执行人员讨论,并报经谁批准?()
A.审判长B.审判委员会C.法院院长D.执行庭庭长

相关热点: 执行庭   审判长  

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5.执行程序中重大事项的办理,应由三名以上执行人员讨论,并报经谁批准?()
A.审判长B.审判委员会C.法院院长D.执行庭庭长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回避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陪审员和书记员的回避均由审判长决定

B、陪审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书记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C、陪审员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书记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D、陪审员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书记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第59题: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房产时,案外人王某提出异议,称该房产归其所有,法院无权执行。执行员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确认王某理由成立,此时应由(  )批准中止执行。
A.执行员B.执行庭庭长C.审判委员会D.法院院长
联系我们 用户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