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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原属某百货商场职工后承包该商场下的一个门市部进行经营承包期满后该百货商场未要求张某交回加盖有本商场公章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张某持上述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某电视机厂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电视机厂提供彩电台张某提货后未付款且下落不明电视机厂便要求百货商场付款按代理制度的法律规定下列的正确表述的是
  • A张某的行为属表见代理,百货商场应付款
  • B张某的行为属无效代理,应由关某付款
  • C张某的行为属欺诈行为,百货商场对此不负责任
  • D如果百货商场明知张某的行为就应对此负责,若不知道就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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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原告东方百货公司为了组织元旦、春节的货源,与被告白云电视机厂签订了买卖100台电视机的合同。合同约定:每台价格为2400元(当时市场零售价每台2800元),交货日期为2000年12月15日。东方百货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00年11月20日用支票支付了全部货款。2000年12月14日,白云电视机厂司机在送货途中因醉酒将车开下山崖,导致车毁人亡,车上的100台电视机全部报废。东方百货公司在节日期间因缺少电视机这一重要商品,其销售收入受到很大影响;另外,白云电视机厂的违约行为还使东方百货公司与另两家商场约定的节日期间电视机展销会无法举行,东方百货公司为此支付上述两家商场违约金8000元。合同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意见不一,原告向法院起诉。依据法律的规定,电视机的所有权从何时起转移?

2017年2月10日,老王从金日百货买回一台天鹅牌电视机。2018年3月15日,老王和前来做客的老李一起看电视时电视机爆炸,炸坏了电视机旁边的音响,同时也把悬挂于电视机上方墙壁上的老王与其夫人30年前的结婚照片烧坏了。所幸老王和老李只受了轻伤,两人各花去医药费200元、300元。两人气不过,想找金日百货和天鹅电视机厂讨个说法。老王的主张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有(  )。

A、老王可以向金日百货提出违约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老王可以向金日百货提出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老王可以直接向天鹅电视机厂提出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老王可以请求电视机厂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请求金日百货承担违约责任

甲家电城3月份欲从乙电视机厂购进某型号电视机1OO台,每台2800元,共计28万元。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20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8万货款。同年4月中旬乙电视机厂送来某型号电视机100台,甲家电城按照约定先支付20万元,余下的8万元待电视机销售后再付。6月初乙电视机厂想在甲家电城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6月1日起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月租金2万,共计24万元。由乙电视机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9月1日是乙电视机厂交付租金的时间,乙电视机厂通知甲家电城,称用应收甲家电城的8万元电视机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6月1日到9月1日的租金。用所学的合同法的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乙电视机厂的做法是否合法?

2000年10月,原告东方百货公司为了组织元旦、春节的货源,与被告白云电视机厂签订了买卖100台电视机的合同。合同约定:每台价格为2400元(当时市场零售价每台2800元),交货日期为2000年12月15日。东方百货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00年11月20日用支票支付了全部货款。2000年12月14日,白云电视机厂司机在送货途中因醉酒将车开下山崖,导致车毁人亡,车上的100台电视机全部报废。东方百货公司在节日期间因缺少电视机这一重要商品,其销售收入受到很大影响;另外,白云电视机厂的违约行为还使东方百货公司与另两家商场约定的节日期间电视机展销会无法举行,东方百货公司为此支付上述两家商场违约金8000元。合同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意见不一,原告向法院起诉。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该支票称为什么?

电视机厂在全国设置商店自产自销属于()

A、市场开发

B、前向一体化

C、后向一体化

D、水平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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