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建筑、安装、装饰类业务,2017年3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承包本市一家生产企业的厂房扩建工程,本月全部完工,建设施工合同中注明工程总价款为800万元。另外得到对方支付的提前竣工奖30万元。甲建筑公司购进用于厂房扩建工程的建材,取得建材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为320万元。
(2)承包外市一家企业厂房建造工程,当月竣工结算,工程总价款为3500万元,发生分包支出800万元,取得分包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将“营改增”前以450万元购置的外省一间商铺出售,取得收入975万元。
(4)承包本市一家超市的装修工程,完工后向超市收取人工费25万元、管理费3万元、辅助材料费5万元。工程主要材料由超市提供。
已知:上述金额均为含税金额,业务(3)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其他业务均按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4)应该缴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