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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李某经人介绍调入某纺织厂工作,1995年12月31日,纺织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与李某签订了五年期的劳动合同,该合同期满后,双方既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也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李某仍在纺织厂工作。2002年4月,经纺织厂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纺织厂向李某提出续订六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李某不同意,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纺织厂不同意李某的要求,因双方协商不一致,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

2002年9月,纺织厂以李某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向李某发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于劳动合同期满时为李某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请说明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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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的种类中按照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划分,劳动合同可分为()。
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D.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E.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多选]以劳动合同生效至终止的期间为标准,可将劳动合同分为().
A.A.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全日制劳动合同C.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部分时间劳动合同E.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管理相关内容的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动合同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生效后的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享受各自权利的行为B、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双方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C、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对未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协议的行为D、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或达到其他法定终止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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