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2015年)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业务:
(1)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5.2万元。
(2)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要求:计算缴纳甲厂业务(2)应纳消费税。
相关热点: 实木地板 地板厂 加工费 消费税
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搜题
相关问题推荐
实木复合地板可分为三层复合实木地板、多层复合实木地板、细木工板复合实木地板。
下列( )不是实木复合地板按结构分类。
A、三层复合实木地板
B、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C、细木工板复合实木地板
D、粗木工板复合实木地板
甲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销售自产实木地板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 073 500元。已知实木地板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5%。计算甲地板厂当月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 073 500×(1+5%)×5%=56 358.75元
B.1 073 500÷(1-5%)×5%=56 500元
C.1 073 500÷(1+13%)×5%=47 500元
D.1 073 500×5%=53 675元
A.1 073 500×(1+5%)×5%=56 358.75元
B.1 073 500÷(1-5%)×5%=56 500元
C.1 073 500÷(1+13%)×5%=47 500元
D.1 073 500×5%=53 6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