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行政长官有权提名并申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
B.行政长官有权委任行政会议成员或行政会委员
C.行政长官有权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
D.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有权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