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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订立一份京剧演出服买卖合同,价款为五十万元,约定乙公司先付十万元预付款,甲公司在9月10日交货,乙公司在9月15日支付余款四十万元。合同订立后,乙公司支付了十万元预付款。在交货前夕,甲公司获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被多位债权人起诉,公司资产已经被查封,账户被冻结。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B.甲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为由,解除合同,并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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