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刘女士在餐厅就餐时,左脸不幸被火锅烫伤。刘女士向餐厅索赔无果,遂提起民事诉讼。除要求餐厅赔偿治疗费外,她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女士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属于法定权利B.刘女士、餐厅和法院之间不存在多向法律关系C.刘女士与餐厅之间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D.如果餐厅赔偿治疗费,那么这种赔偿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

相关热点: 治疗费   损害赔偿  

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联系我们 用户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