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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初)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国家B、房屋C、自然人D、会计师事务所E、大学的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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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已成立环境审计处,但把该处作为公司法律部门而不是内部审计部门的一部分,而且环境审计处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已要求首席审计执行官就环境风险是否得到恰当处理提供年度意见。在此种情况下,首席审计执行官应该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哪项建议?
A.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审查环境审计报告反映的所有建议。
B.内部审计部门应该与环境审计师讨论审计结果。
C.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定期对环境审计处开展质量评估。
D.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在一些内部审计业务中包括对环境问题的审查。

甲单位为一家中央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对国有资产计提折旧,2014年7月,该单位总会计师听取有关人员关于近期工作的汇报,有关事项如下:
(1)6月,甲单位因暴雨毁损设备一台,该设备账面原价810万元,已计提折旧180万元,财务处认为,设备毁损系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因此在通过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递交资产处置申请的同时,确认了资产损失。
(2)6月,甲单位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仪器设备(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招标后只有两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因而出现废标,甲单位预计,如果继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仍然可能出现废标,资产管理处认为,该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废标后也只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不得采用其它替代采购方式。
(3)6月,甲单位准备编制2015年度“一上”预算草案。资产管理处预计,A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由中央财政以授权方式全额拨付)将在8月底全部执行完毕,因执行政府采购可节约项目资金10万元,财务处认为,这10万元资金属于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应将其纳入2015年预算统筹使用。
(4)6月,甲单位接收乙公司捐赠的一台价值为60万元的仪器设备,无需安装,未发生相关税费。财务处据此增加固定资产和非流动资产资金(固定资产)各60万元,同时增加事业支出和其他收入(捐赠收入)各60万元。
(5)甲单位审计处对本单位2014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财务处确认收入以各业务部门提供的收入通知单为依据,未附相应的合同协议。审计处认为,收入业务的关键控制环节存在疏漏,无法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应进行整改。
要求:
根据国家部门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等相关规定,逐项判断甲单位(1)至(5)的处理或观点是否正确,对不正确的观点分别说明理由。

各特派办驻地省级分行的审计工作由()完成。

A.总行内部审计部

B.各属地特派办

C.其他特派办

D.各属地省级分行内部审计处

甲单位为一家省级事业单位,按其所在省财政厅要求,执行中央级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规定,2016年7月,甲单位审计处对本单位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8月2日,甲单位召开由审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等处室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就检查中发现的如下事项进行沟通。(1)省财政厅2016年2月末批复了甲单位2016年度支出预算49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300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000万元。3月初,甲单位将内部各单位预算进行批复分解;为保留适当的预算灵活性,避免预算频繁调整,对于基本支出预算中部分暂未确定具体工作内容的业务,财务处仅批复了预算总额度,待业务的具体工作内容确定后再细化分解。(2)甲单位项目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规定,所有项目经费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各单位申请项目经费时必须申报绩效目标。2016年6月,后勤管理处申请对业务楼老化陈旧电力管线进行维修改造,预计需要醒目经费30万元。由于具体施工方案及单位能够批准的资金额度均未确定,后勤管理处仅对项目绩效目标做出一般性描述,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为“按期完成电力管线改造任务,为业务楼提供安全的供电服务”。(3)甲单位2016年上半年计划引进10名优秀人才,并按相关政策安排引进人才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预算15万元。2016年6月,人事处同10名引进人才签订了聘用合同,经履行相关报批程序,财务处支付了引进人才住房租金补贴15万元,财务处认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属于引进人才薪酬待遇的一部分,遂将15万元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确认支出并按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工资福利支出”。(4)甲单位“专用实验设备购置”项目经费预算为180万元,2016年2月5日,甲单位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并同中标的A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5%;3月30日前设备到货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70%;设备调试正常运行3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甲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首笔设备款,但因A公司经营业务转型,不再生产该类设备,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资产管理处负责该项采购业务的经办人员由于缺少工作经验,一直未主动联系A公司,项目实施处于停滞状态。(5)甲单位“实验室配套家具购置”项目经费预算为350万元,项目资金于2016年3月全额下达至单位零余额账户。4月,甲单位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并同中标的B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340万元,形成项目购置预算结余10万元。5月,为提高“实验室配套家具购置”项目预算结余资金使用效益,甲单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后,又与中标的C公司签订了10万元的采购合同,用于购置本单位新进行政人员的日常办公家具。6月,甲单位完成了购置家具的安装、验收与付款工作。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 根据国家部门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逐项判断事项(1)至(5)中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说明理由。

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甲某作为乙单位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由()负责监交。
A.乙单位的领导人
B.乙单位的审计处处长
C.乙单位的上级领导
D.乙单位的会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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