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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1日18时左右,某区碧湖镇保定村人胡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省道夏村路段时,将横穿马路的农民吴某撞倒致吴某当场死亡。经公安交警部门鉴定,胡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但胡某对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有异议,遂向市公安交警部门提请重新进行责任认定因此在事故发生后未积极主动履行赔偿责任。10月14日吴某的儿子、女儿和亲戚十余人跑到胡某家讨要说法,要求其积极履行赔偿责任。面对死者亲属提出的赔偿要求,胡某妻子表示无力赔偿。死者亲属一怒之下,用竹竿将胡某家的房屋瓦片揭去,在其房屋墙上用红漆写上“杀人偿命”字样,用砖头将胡家大门拦起来,阻止胡某家人出入,矛盾迅速激化。事件发生后,碧湖镇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派出所的配合下,碧湖镇调查委会也迅速介入该案的调处。10月15日。胡某妻子向邻居黄某借钱,黄某认为这是追回自己债款的机会,遂借机要求表嫂陈某(邻村小学老师)立即归还其所借的3万元钱,陈某表示三个月后才能还钱,两人发生激烈争执。第二天上午九时许,黄某冲进陈某所任教学校逼债,见讨债不成,恼羞成怒,动手殴打正在上课的陈某,造成陈某轻微伤害(花去医疗费378元),学校被迫停课1天。学校报警后,碧湖镇派出所治安调解处理。10月25日,碧湖镇调委会联合碧湖镇派出所、某区交警队组织事故对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死者家属提出38万元的赔偿金额,胡某妻子表示数额太高,无力支付。同时坚持要求双方先赔偿自己的财物损失,再谈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双方各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调委会多次做胡某妻子工作,劝其放弃追责要求,11月5日,在历经多次调解努力后,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胡家一次性赔偿给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恤金等费用共计二十九万元;胡某妻子不再追究吴某亲属的法律责任。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化解。针对死者亲属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死者亲属跑到对方家里破坏财务已经构成故意损毁财物违法行为B、派出所应当先行对参与闹事者进行治安处罚C、派出所民警可将死者亲属带回派出所继续盘问D、死者亲属行为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不构成故意损毁财物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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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公安派出所依法传唤。对田某的处罚下列说法A的是()。

A.如对田某处以警告,可由派出所决定

B.如对田某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可由派出所决定

C.如对田某处以拘留处罚,可由派出所决定

D.如对田某处以拘留处罚,应由县级公安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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