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李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1998年因涉嫌犯罪被捕,李某具有以下涉案事实: 1995年6月,在一外贸业务中,李某轻信外商,擅自变更结算方式,使公司数百万元货物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1996年3月,李某未经集体研究,将公司的钱借给好友吴某主管的某运输公司(集体企业),98年案发时,尚有80余万元未归还。1997年底,吴某为表感谢,送1万元给李某作为"过节费"。1996年5月,张某之子因寻衅滋事被捕,张某托李某帮忙疏通关系,李某提出要花3万元。张某给李某4万元,言明1万元作为李某的"辛苦费",李某遂将3万元送给其认识的办案人员,使张某之子罪责得以开脱.李某收受吴某"过节费"和为张某"帮忙"并收"辛苦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相关热点: 过节费  

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朱先生2012年1月退休,每月领取退休工资2500元,2月份从原单位取得过节费4500元,2012年2月朱先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30

B、225

C、235

D、245

(2009年)下列情形中,企业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A.支付给独立董事的董事费

B.支付给职工的过节费和旅游费

C.支付给供销人员的年度考核奖金

D.个人独资企业支付给投资者的工资

E.个人投资者在其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报销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

下列各项中,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企业支付给营销人员的年终奖金

B.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过节费

C.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

D.电视剧制作单位支付给本单位编剧的剧本使用费

E.企业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董事的董事费

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有()。
A.企业支付给营销人员的年终奖金B.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过节费C.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D.电视剧制作单位支付给本单位编剧的剧本使用费E.企业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董事的董事费
张某为一国企员工,该企业实行绩效工资制度,2019年张某收入情况如下:(1)每月应税工资8500元,餐补500元。(2)每月公务交通,通信补贴800元,所在省规定的标准为600元/月。(3)2月份取得过节费4000元。(4)10月份取得省政府颁发的科技创新奖10000元,因到临时工作场所工作,取得误餐补助300元。(5)12月份另取得年度绩效工资35000元,在另一公司取得独立董事费50000元,储蓄存款利息2000元,保险赔偿5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单独计税。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张某取得独立董事费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元。
A、9000B、7590C、10000D、4445
联系我们 用户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