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知道了是辆什么样的肇事车后,当威尔逊的眼光落到汤姆身上时,他的反应是()

A、一惊

B、踮起了脚尖

C、差点跪倒在地上

D、面露凶光

相关热点: 肇事车  

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三十五)  【给定资料】  1.2011年10月13日下午5点30分,广东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2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时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肇事车辆逃逸,随后开来的另一辆车直接从已经被碾压过的小悦悦身上再次开了过去,7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18个路人,都对此冷眼漠视,直到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由此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0时32分离世。  10月20日上午,陈贤妹获得佛山市南海区文明办等有关部门分别给予的5000元和2万元的奖励。陈贤妹一开始表示拒绝这些物质奖励,但又担心不收钱背后又有人议论自己“装清高”。最后,在众人的安慰和劝说下,陈贤妹收下了这笔钱。在奖励仪式上,记者抓拍了一张陈贤妹的照片,陈贤妹看钱的眼神,是路人看小悦悦的眼神。  2.2010年12月15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地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他拨打120,救护车赶来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布其父死亡。  益田村保安部负责人解释,不是他们冷漠,只是害怕承担责任,确实不敢前去搀扶,如果保安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说不清楚了。当时他们没有拨打120,但是有保安亲自跑到派出所叫警察。  2010年12月26日,杭州。61岁老太坠河,很多人目睹事故发生,72岁的老大爷朱阿毛以为救人轮不上自己,但等了3分钟,桥边聚集了近百人,却没人现身救人,“再不救就来不及了!”  3.救与不救,发人深省。“此前有法官判决搀扶老人过马路的大学生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当时就有人预言:以后谁还会再去搀扶受伤的路人?”律师拜金良一针见血地说,最近一再发生路人受伤、倒地无人搀扶事件,就是这种预言的真实表现。有评论认为,“彭宇案”确实起到了一个标杆性的负面效应,让很多场合下一些本想伸出援手者退缩,但如果把所有冷血的举动及其意识深处“不要惹事”的心理暗示,均归咎于一个糊涂法官的判例,无疑夸大了个案的影响力。  知名时评员司马春秋表示,小悦悦事件中,18个路人其实并不值得批判。“这么多人都这样,恰恰说明这是一个社会现状。把板子打在这18个人身上,会掩盖对这件事更深入的反思。”司马春秋直指,此类事件根源在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要杜绝这类事件,关键在于从政府层面给予保障,“交强险里有一项,是交通救助基金,但一直没有很好地启用。”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哲文所所长曾德雄博士则认为,根源在于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的精神。知名律师朱永平提出,像见义勇为、见死不救等“道德立法”,都需要谨慎,“除了警察、医生有法定的义务救人,别的人都不算救护义务的特定主体。见死不救入罪现在还不成熟,可能会扩大打击面,得不到实际执行”。  4.美国有两项法律是要求和鼓励人们助人为乐的,分别是《救援责任法》和《善行法案》。  《救援责任法》规定了特殊关系人之间的责任,比如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有责任救助危境中的公众,配偶之间互相救援,父母子女之间的救援,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州将此法律延伸到普通百姓,任何人都需要对求助的陌生人予以协助。  《善行法案》保护的是施救人员,如果施救人员在帮助他人时造成意外伤害,可以免除法律诉讼。  明尼苏达州将“见危不救罪”列入刑法典,如果在现场而不给予合理的协助,以犯罪论处。在佛蒙特州也会被处以100美元的罚款。  在美国,如果一个人没有受过专门训练,原则上即使遇到需要急救的情形,也不要轻易动手。一些州规定,发现陌生人受伤时,如果不打“911”电话,可能构成轻微疏忽罪。  美国法律要求成年前必须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幼儿教育的三分之一是儿童对危险的认知和规避。  美国还有一条专门法律《好撒玛利亚人法》,是为好人做好事量身定造,避免其惹麻烦上身。好撒玛利亚人意为好心人、见义勇为者。  对于见义勇为,新加坡法律则完全站在保护施救者权益的立场上。惩罚机制规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则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其本人医药费1~3倍的处罚。影响恶劣、行为严重者,则以污蔑罪论处。该规定实施以来,新加坡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公民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时也免去了顾虑和担忧。  5.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一书中说:中国人的“各人自扫门前雪,勿管他人瓦上霜”“明哲保身,莫谈国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阴暗心理的形成,盖因缺乏人权之保障也。蝼蚁尚且偷生避死,何况万物之灵的人哉。  “不少人认为做好人难,因为做好事很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做好人不但没有法律保障反而会被惹祸上身。于是,不想做好事的人继续冷漠,不敢做好事的人心安理得,想做好事的人考虑后果,敢做好事的人则凤毛麟角。”广东省人大代表刘伟全认为,这些挫折都折射了转型期社会道德失范、信任缺失、人与人之间关系扭曲的现实。  刘伟全认为,公民道德建设要落在制度的保障上,法律制度、信用制度等必须为做好事、做好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对做“恶”者严厉惩罚;国家要制定道德奖惩制度,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提倡正义、鼓励正义、严惩恶行,尤其是对见死不救的,先以教育为主,恶劣的不仅要罚款还要入狱。  华南师范大学理论部副主任、中国好人网创办人谈方教授认为,为了国家长治久安,用立法来惩罚见死不救有必要。但他认为,当务之急不是立法,而是要守法和执法。“特别是严格执法,从搀扶老人的彭宇案等可以看出,往往不是无法可依,而是不守法、有法不依,公平正义这个最后的屏障没有守住,让好人寒心。”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但有些执法人员却没有坚守原则甚至不作为。“恶人冤枉好人,把好人挤到悬崖边去了,好人被迫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清白,对反咬一口的恶人却没有追究责任。”我国现有法律中,本来就有诽谤罪、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侵害名誉权等条款,他建议要对事件中的恶人追究相关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使其不敢再诬陷、敲诈好人,做好人的风险也就自然地化解了。  6.如果你独自在一间屋子里,似乎闻到好像有什么东西烧焦了,然后看到从门缝里飘过来一缕缕黑烟。你会怎么办?有人立刻会说快跑啊,打119啊……那么,如果你在一间大报告厅里,里面坐满了人,发生了同样的情况,可是其他人泰然自若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你又会怎么做呢?你得先东张西望犹豫一下,看看是不是自己鼻子和眼睛出了问题,可能还得再掐自己一下,确定不是在做梦。  这就是著名的“旁观者效应”。上面就是John·Darley和Bibb·Latane在1968年前后做的一系列实验之一。那些“泰然自若”的人都是他们的托儿。他们发现在场的托儿越多,被试者反应越慢。类似的实验他们还做了好几个,比如让一个被试者和其他人通过电话交谈,然后电话的另一端假装癫痫病犯了。如果被试者知道只有自己一个人在跟他通电话的话,他会迅速报告。你一定猜到了,如果他以为有很多人一起通话的话,就可能缓报或不报。心理学家们发现,人们常常要以别人为参照物来定位自己,通过观察别人来判断自己是否正确,所以这就导致了多人在场时反应会变慢。同时每个人都以为别人会做,自己就不做了,或者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所以也就没有人报警了。这就是从众和责任分散效应。  7.南昌街头一群农民工合力抬起交通肇事车,为抢救车下受伤女孩赢得宝贵时间,这是10月19日发生在赣鄱大地上的感人一幕。“他们的爱心义举不仅拯救了生命,感动了公众,更弘扬了社会道德与良知。”事情引起了全社会强烈反响,众多中央级媒体关注采访,各界人士议论纷纷。  同样是飞来横祸,同样是十几名路人经过,佛山的“见死不救”与南昌的“见义勇为”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公众为佛山18路人的冷漠揪心、灰心时,幸好还能被“南昌精神”温暖着、感动着。  8.近日微博爆料称,一位“北大副校长”对学生说,“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要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这种被网友誉为“撑腰体”的表态火暴网络。北大的“撑腰体”一出,多个版本的“撑腰体”也迅速出现并掀起一股网友造句风潮。  一些专家认为“撑腰体”实际上是“扶德体”。我们是要“扶起摔倒的道德”,道德有了社会力量的靠山,个体没有了行善风险,没有了后顾之忧,自然可以“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类似的表达不单停留在网友的调侃上,而大有成为全民版本的趋势。成都一家公司就贴出通告,鼓励员工在老人跌倒后主动去扶,并承诺“扶出问题”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合肥一些律师表示愿意组团为扶人者提供免费法律支持。  9.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举办的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已于近日揭幕,54人分别荣获“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称号。自2007年以来的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全国累计有2.87亿人次参与评选投票,共推荐候选人11.28万名,其中900以上是普通工人、农民、社区居民、学生和军人。主办部门通过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吸引群众参与,而且开通报纸、网络、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方便了群众的推荐、投票和监督,扩大了活动的覆盖面,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同时也扩大了道德模范的影响力。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郭明义自从开通了新浪微博后,人气直线上升,排名已经进入前100名,“粉丝”达290万。  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采取了切实措施,对道德模范给予帮扶,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给予经济上的帮助。3年以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共拿出415万元,直接帮扶了42名全国道德模范,还协调帮助道德模范解决就业、上学等方面的困难。各地以奖励、补贴、捐助等形式资助各级道德模范达3.3万人次,帮扶资金为1.19亿元,让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礼遇。  10.10月25日,广电总局正式发布“限娱令”,要求上星卫视提高

(二十七)  【给定资料】  1.2011年10月13日下午5点30分,广东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2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时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肇事车辆逃逸,随后开来的另一辆车直接从已经被碾压过的小悦悦身上再次开了过去,7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18个路人,都对此冷眼漠视,直到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由此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0时32分离世。  10月20日上午,陈贤妹获得佛山市南海区文明办等有关部门分别给予的5000元和2万元的奖励。陈贤妹一开始表示拒绝这些物质奖励,但又担心不收钱背后又有人议论自己“装清高”。最后,在众人的安慰和劝说下,陈贤妹收下了这笔钱。在奖励仪式上,记者抓拍了一张陈贤妹的照片,陈贤妹看钱的眼神,是路人看小悦悦的眼神。  2.2010年12月15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地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他拨打120,救护车赶来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布其父死亡。  益田村保安部负责人解释,不是他们冷漠,只是害怕承担责任,确实不敢前去搀扶,如果保安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说不清楚了。当时他们没有拨打120,但是有保安亲自跑到派出所叫警察。  2010年12月26日,杭州。61岁老太坠河,很多人目睹事故发生,72岁的老大爷朱阿毛以为救人轮不上自己,但等了3分钟,桥边聚集了近百人,却没人现身救人,“再不救就来不及了!”  3.救与不救,发人深省。“此前有法官判决搀扶老人过马路的大学生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当时就有人预言:以后谁还会再去搀扶受伤的路人?”律师拜金良一针见血地说,最近一再发生路人受伤、倒地无人搀扶事件,就是这种预言的真实表现。有评论认为,“彭宇案”确实起到了一个标杆性的负面效应,让很多场合下一些本想伸出援手者退缩,但如果把所有冷血的举动及其意识深处“不要惹事”的心理暗示,均归咎于一个糊涂法官的判例,无疑夸大了个案的影响力。  知名时评员司马春秋表示,小悦悦事件中,18个路人其实并不值得批判。“这么多人都这样,恰恰说明这是一个社会现状。把板子打在这18个人身上,会掩盖对这件事更深入的反思。”司马春秋直指,此类事件根源在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要杜绝这类事件,关键在于从政府层面给予保障,“交强险里有一项,是交通救助基金,但一直没有很好地启用。”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哲文所所长曾德雄博士则认为,根源在于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的精神。知名律师朱永平提出,像见义勇为、见死不救等“道德立法”,都需要谨慎,“除了警察、医生有法定的义务救人,别的人都不算救护义务的特定主体。见死不救入罪现在还不成熟,可能会扩大打击面,得不到实际执行”。  4.美国有两项法律是要求和鼓励人们助人为乐的,分别是《救援责任法》和《善行法案》。  《救援责任法》规定了特殊关系人之间的责任,比如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有责任救助危境中的公众,配偶之间互相救援,父母子女之间的救援,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州将此法律延伸到普通百姓,任何人都需要对求助的陌生人予以协助。  《善行法案》保护的是施救人员,如果施救人员在帮助他人时造成意外伤害,可以免除法律诉讼。  明尼苏达州将“见危不救罪”列入刑法典,如果在现场而不给予合理的协助,以犯罪论处。在佛蒙特州也会被处以100美元的罚款。  在美国,如果一个人没有受过专门训练,原则上即使遇到需要急救的情形,也不要轻易动手。一些州规定,发现陌生人受伤时,如果不打“911”电话,可能构成轻微疏忽罪。  美国法律要求成年前必须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幼儿教育的三分之一是儿童对危险的认知和规避。  美国还有一条专门法律《好撒玛利亚人法》,是为好人做好事量身定造,避免其惹麻烦上身。好撒玛利亚人意为好心人、见义勇为者。  对于见义勇为,新加坡法律则完全站在保护施救者权益的立场上。惩罚机制规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则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其本人医药费1~3倍的处罚。影响恶劣、行为严重者,则以污蔑罪论处。该规定实施以来,新加坡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公民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时也免去了顾虑和担忧。  5.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一书中说:中国人的“各人自扫门前雪,勿管他人瓦上霜”“明哲保身,莫谈国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阴暗心理的形成,盖因缺乏人权之保障也。蝼蚁尚且偷生避死,何况万物之灵的人哉。  “不少人认为做好人难,因为做好事很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做好人不但没有法律保障反而会被惹祸上身。于是,不想做好事的人继续冷漠,不敢做好事的人心安理得,想做好事的人考虑后果,敢做好事的人则凤毛麟角。”广东省人大代表刘伟全认为,这些挫折都折射了转型期社会道德失范、信任缺失、人与人之间关系扭曲的现实。  刘伟全认为,公民道德建设要落在制度的保障上,法律制度、信用制度等必须为做好事、做好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对做“恶”者严厉惩罚;国家要制定道德奖惩制度,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提倡正义、鼓励正义、严惩恶行,尤其是对见死不救的,先以教育为主,恶劣的不仅要罚款还要入狱。  华南师范大学理论部副主任、中国好人网创办人谈方教授认为,为了国家长治久安,用立法来惩罚见死不救有必要。但他认为,当务之急不是立法,而是要守法和执法。“特别是严格执法,从搀扶老人的彭宇案等可以看出,往往不是无法可依,而是不守法、有法不依,公平正义这个最后的屏障没有守住,让好人寒心。”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但有些执法人员却没有坚守原则甚至不作为。“恶人冤枉好人,把好人挤到悬崖边去了,好人被迫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清白,对反咬一口的恶人却没有追究责任。”我国现有法律中,本来就有诽谤罪、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侵害名誉权等条款,他建议要对事件中的恶人追究相关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使其不敢再诬陷、敲诈好人,做好人的风险也就自然地化解了。  6.如果你独自在一间屋子里,似乎闻到好像有什么东西烧焦了,然后看到从门缝里飘过来一缕缕黑烟。你会怎么办?有人立刻会说快跑啊,打119啊……那么,如果你在一间大报告厅里,里面坐满了人,发生了同样的情况,可是其他人泰然自若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你又会怎么做呢?你得先东张西望犹豫一下,看看是不是自己鼻子和眼睛出了问题,可能还得再掐自己一下,确定不是在做梦。  这就是著名的“旁观者效应”。上面就是John·Darley和Bibb·Latane在1968年前后做的一系列实验之一。那些“泰然自若”的人都是他们的托儿。他们发现在场的托儿越多,被试者反应越慢。类似的实验他们还做了好几个,比如让一个被试者和其他人通过电话交谈,然后电话的另一端假装癫痫病犯了。如果被试者知道只有自己一个人在跟他通电话的话,他会迅速报告。你一定猜到了,如果他以为有很多人一起通话的话,就可能缓报或不报。心理学家们发现,人们常常要以别人为参照物来定位自己,通过观察别人来判断自己是否正确,所以这就导致了多人在场时反应会变慢。同时每个人都以为别人会做,自己就不做了,或者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所以也就没有人报警了。这就是从众和责任分散效应。  7.南昌街头一群农民工合力抬起交通肇事车,为抢救车下受伤女孩赢得宝贵时间,这是10月19日发生在赣鄱大地上的感人一幕。“他们的爱心义举不仅拯救了生命,感动了公众,更弘扬了社会道德与良知。”事情引起了全社会强烈反响,众多中央级媒体关注采访,各界人士议论纷纷。  同样是飞来横祸,同样是十几名路人经过,佛山的“见死不救”与南昌的“见义勇为”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公众为佛山18路人的冷漠揪心、灰心时,幸好还能被“南昌精神”温暖着、感动着。  8.近日微博爆料称,一位“北大副校长”对学生说,“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要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这种被网友誉为“撑腰体”的表态火暴网络。北大的“撑腰体”一出,多个版本的“撑腰体”也迅速出现并掀起一股网友造句风潮。  一些专家认为“撑腰体”实际上是“扶德体”。我们是要“扶起摔倒的道德”,道德有了社会力量的靠山,个体没有了行善风险,没有了后顾之忧,自然可以“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类似的表达不单停留在网友的调侃上,而大有成为全民版本的趋势。成都一家公司就贴出通告,鼓励员工在老人跌倒后主动去扶,并承诺“扶出问题”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合肥一些律师表示愿意组团为扶人者提供免费法律支持。  9.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举办的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已于近日揭幕,54人分别荣获“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称号。自2007年以来的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全国累计有2.87亿人次参与评选投票,共推荐候选人11.28万名,其中900以上是普通工人、农民、社区居民、学生和军人。主办部门通过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吸引群众参与,而且开通报纸、网络、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方便了群众的推荐、投票和监督,扩大了活动的覆盖面,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同时也扩大了道德模范的影响力。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郭明义自从开通了新浪微博后,人气直线上升,排名已经进入前100名,“粉丝”达290万。  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采取了切实措施,对道德模范给予帮扶,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给予经济上的帮助。3年以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共拿出415万元,直接帮扶了42名全国道德模范,还协调帮助道德模范解决就业、上学等方面的困难。各地以奖励、补贴、捐助等形式资助各级道德模范达3.3万人次,帮扶资金为1.19亿元,让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礼遇。  10.10月25日,广电总局正式发布“限娱令”,要求上星卫视提高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车逃逸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逃逸方向,以及逃逸驾驶员的体貌特征等。
判断对错

材料1.全国“两会”期间,有的代表、委员提出,我国农村的社会救助目前还存在地区不
平衡的现象。
按照他们提供的调查数据,对于农村社会救助资源供给的开发。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或者是国际社会,都有很大的开发空间。从政府对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来看,存在着总量不足的问题。以2002年为例,“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社会保障补救支出”和“全国社会保险金”三项支出方额为1716.5亿元,但投入到社会救助方面的资金总量还不到100亿元。
 从2002年的情况来看,国家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总量增加了。但增量部分都投到了社会保
障,并没有投入到社会救助,尤其是农村社会救助领域。
  材料2.当前农村社会救助,主要包括临时性的贫困救济、灾害救济、农村五保救济、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由于农村社会集能力、个人支付能力低,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大,筹集资金贫乏,社会物质保障基础薄弱,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做过种种努力,但是农村社会救助仍然存在种种问题。
  某镇辖17个行政村,114个村民小组,拥有耕地32000亩,有农户8900户,32340人,其中农业人口29740人,非农业人口2600人,全镇60岁以上老人达到2966人,贫困户达326户,735人。农村弱势群体中,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占3.6%,相对贫困人口2800人,(年人均纯收入626-865元)占8.6%。在我国经济收入差距巨大、层次分明的社会结构中,最明显且较大的一个弱势群体就是相对于城市居民而存在的农村居民,而农村居民中为温饱问题所困扰的人口,又是社会结构中最底层的弱势群体。
  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某镇农村弱势群体人口,包括自产自食农产品折价的人均纯收入仅916元,尚有一定数量的农户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大多数农村弱势群体农
户举债度日,经济收入不能维持基本的生存需要。按目前低于中等水平的消费品市场价格折
算,625元的年收入只能折合大米260公斤,蔬菜390公斤,肉类125公斤,植物油104公斤,
食盐347公斤,根本无法顾及其他的消费需求和个人发展需要,这就表明还有一部分农村弱
势群体尚未解决饱暖问题。
  截至2006年3月,我国各地农村一直沿用的是1994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近年来,各地区的农村五保救济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
立,农村经济形势、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五保供养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据调查了解,某镇应保五保供养人数为197人,已落实五保待遇109人,由于财政资金缺口大,应保
未保人数达88人,2005年龙头镇财政拨付五保供养费33200元,按197人计算,平均每人每年168元。镇敬老院集中供养37人,如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拨付,全年共需55500元,敬老院需自筹22300元。分政供养160人,如按每人每年300元计算,需要48000元。以上两项共需l03500元,与镇财政实际拨付33200元相差70300元的资金缺口。五保供养实际上捉襟见肘,这无疑给镇、村两级本来拮据的经济雪上加霜。
  材料3.据报道,全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救助水平最高的达到344元,最低的只有100元左右。而农村社会救助与城镇低保相比,其救助水准显得更低,以2002年为例,农村社会救助对象总数为6000万人,得到救济的传统救济困难户为17174万人,五保户213.3万人,其他救济对象250.5万人,以上三类人相加得到救济的人数为2235.5万人.年人均749元,月人均62元,如果按照社会救助对象总数计算,月人均23元。在救济方面,农民总数为3.7亿人,直接经济损失l717.4亿元,国家用于灾民生活的救济款为40亿元。人均10.8元,更是杯水车薪。
  城镇公民基本上得到了宪法所规定的物质保障权利,贫者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病者有医疗社会救助,大病不用愁,下岗者有社会救助,以待东山再起;老者有养老社会救助,颐享天年,而作为农村公民则对宪法所规定的这种物质保障权利大邢分不能得到,病者无医疗社会救助;失业者无失业社会救助;贫者(灾者)所得到定期社会救济和临时社会救济并非是“应保尽保”往往只有16%-0%的贫困者受惠;老者得到救助的也并非是全体老人,只有“三无对象”的五保户,甚至连五保户也只有70%左右得到救助。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救助处于一种无法律可依、无程序可循的无序状态。
  材料4.据报道,民政部于2005年11月25日召开第18次部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
冬令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
  据了解2005年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受到洪涝、旱灾、台风、风雹等自然灾害影响。珠江流域、福建闽江、淮河干流、辽河流域的浑河和太子河等江河发生较大洪水和大洪水;长江支流汉江、黄河支流渭河和下游山东境内发生较为严重的秋讯局部地区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灾害频发;海南、云南等省局部地区旱情严重;东部、南部沿海地区受到强台风多次影响,风雹灾害点多而广。
  根据灾地调查情况并与财政、农业、统计、气象等部门会商,2006年冬令期间全国有7250
多万人需要政府给予口粮救济,有2150多万人需衣被救济,有500多万人需伤病救济,今年冬令期间救灾任务仍很繁重。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指出,冬令期间是受灾群众困难最大的季节,应帮助灾民安全过冬,切实解决受灾群众面临的口粮、衣被和住房等方面的困难。
  材料5.有理却没钱打官司的现象,在建立起法律援助体系以前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
  “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那些确有
冤情,但正义难以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2000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肖扬院长在工作报告中郑重承诺。
  2007年1月10日,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里,当陈邦德、胡风梅夫妇接过2万元司法救助专款时,顿时泪流满面,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陈邦德夫妇是武汉市黄陂人。2004年9月24日晚,其爱子在城区“零点″迪吧跳舞时
与人发生争执,在被警察带离现场的途中被多人围殴,胸部中刀抢救无效死亡。5名凶手最终被判刑,并被判向陈邦德夫妇赔偿130797.6元。
  2006年3月29日,陈邦德夫妇将其中的2.1万元赔偿款领走,109797.6元需要强制执行。为了便利执行,宜昌中院依法将本案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姊归、湖南常德以及重庆市的法院执行。并多次督促或询问。但三地法院经过调查,答复5名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被执行人正在服刑并且确无执行能力。而陈邦德夫妇年事已高,又身患疾病,丧失了劳动
能力,基本生活不能保障。在这样两难的情况下,宜昌中院积极争取市财政局支持,为其发放
了20万元救助专款时,1月10日上午,当还沉浸在丧子之痛的陈邦德夫妇在中院执行庭拿到
2万元救助款时,心情无法平静,连连表达对政府以及法院的感激之情。除陈邦德夫妇外,另
有3人也获得了各1万元的司法救助。
  母亲瘫痪在床,女儿无钱上学,身为全家唯一劳动力的淳安县农民徐角银,来杭州打工-个月又被车撞成骨折。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徐角银的情况后,立即应允他缓缴诉讼
费。经优先立案、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肇事车单位赔偿他5万多元。
  下岗女工祝女士与徐角银有类似遭遇,她的女儿林林患有严重支气管哮喘,在校读书期间,学校曾动员她退学。后来,林林旧病复发,学校派人将其送往医院,途中不幸死亡。祝女士提起诉讼,要求学校巨额赔款。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考虑到祝的实际情况,还是主动为她免去1万多元的诉讼费。
  如今,像徐角银、祝女士这样的司法救助受益者越来越多。仅去年下半年至今,杭州两级
法院就对近300起案件的当事人给予缓、减、免缴诉讼费116多万元。这些受益者中,有的是儿女不肯赡养的老人;有的是父母不给付抚育费的儿童;还有的是交通、医疗、工伤等事故的受害人……
  材料6.在花费5万多元的医疗费,欠下3万多元债务之后,昨天上午,薛仁群的丈夫只得无奈地在医院里收拾行装出院。因为在工地摔伤,腰椎和骨盆均骨折,薛仁群已经卧床一个多月。医生告诉她丈夫说,谁也不知道她的未来会怎样,也许将永远瘫痪。即使是这样,她仍然不得不出院,目的只是为了省钱。
  薛仁群夫妇二人在建筑工地当涂料工,没地方住,为了省钱,他们平时就住在工地。2006
年10月21日下午下班后,薛仁群因为床板不平,就走到工地脚手架上,想拿一块无用的板来
铺床。脚手架和楼的连接处有一个空隙,上面被油纸布挡住了,她没有发现,就走了过去。结
果掉了下来,被摔成腰椎爆裂性骨折和骨盆粉碎性骨折。医院下了3次病危通知,实施了两次手术。
  因为她是在下班时间摔伤,建筑公司说不是工伤,刚开始时不愿赔偿。因为没钱动手术,
薛仁群的手术从21日拖到28日晚上,下肢已经失去知觉。为了挽救病人生命,医院最终还
是在费用未到位的情况下,提前为她实施了第一次手术。后来,经过工友围堵公司讨要医药
费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单位才先后拿出2万元。
  但是昨天薛仁群出院结帐时,费用一共是53855元,另外还有3000多元急诊费用没有算
进去。为此,薛仁群的丈夫从四川老家向亲戚们借钱,亲戚们每人借一两百元给他们,也只凑
了1万多元。幸运的是,在厦

当你发现一起交通事故,而肇事车逃跑,你应该记住逃跑车的哪些特征?

联系我们 用户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