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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初生沐浴的方法中,错误的是(  )。

A、洗澡水用开水,降温到与小儿体温相近时用

B、可在浴汤中加一枚猪胆之汁

C、洗涤体表用柔软的纱布

D、将小儿没于浴盆中洗涤

E、洗毕擦干体表,皮肤皱折处扑以松花粉

相关热点: 洗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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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炎热的夏天,张某工作很忙,特地给3岁的儿子买了一个玩具让他玩,张某忙完家务,给孩子准备洗澡水,叫儿子洗澡。连喊几遍,孩子说:“爸爸,我不洗澡,我没有空”。张某给他讲道理,他却说:“不,我偏不。”张某生气了,一把抢过玩具,强行把孩子按入浴池。可是趁着张某拿肥皂的时候,孩子跑走了,张某气不过,抓着孩子狠揍了两下屁股,接着强行给他洗澡,孩子大哭大闹。问题:结合案例,分析此阶段幼儿的心理特点。

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2001年4月10日晚上10点多钟,××公安局接到报案:××乡××村村民徐××,(女)晚上遭到犯罪分子闯入家中行凶,头上被砍了很多刀,几只手指被砍断,血流很多,生命危险。凶手已经逃跑。为了及早侦破案件,抓获凶手,该局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发现,发案地点是一座三间瓦房,座北朝南。屋后有块二分地的竹园,两旁都夹了篱笆障。竹园北边有条东西向的小河,河边有个坝头通往对面的麦田。坝头的泥土上留有一只右脚的布底鞋印,长25.8公分。在紧靠坝头的河坎上有棵小杨树,树上留有血手指印。从徐××的屋内看,东边是灶间,西边是房间,行凶现场发生在中间的堂屋。堂屋右侧有一方桌,从堂屋通往灶间的灶门口有一方凳,方凳上有一件未织完的绒线背心。在方桌、方凳旁边的地上有一滩血泊,血泊上有被害者的少量头发和二颗被砍掉的手指头,并有两小片受害者颅忱骨的碎骨。在堂屋中间血泊旁边的地上,还留下两处被柴刀砍的痕迹,一是刀背形成,一是刀口形成。桌腿和桌面上都有血点。堂屋两旁的隔墙上,都有许多分散的点状血迹,有的由上而下,有的由下而上,还有的是平面,血点分布较高,最高的有2.55米。后门背面有两道门闩,在两道门闩和一道门框上都留有血手指印。从方位看都属右手指印。在后门左边的地上,有一把菜刀,刀上有血迹。经查看,房间橱柜、缸罐等物和灶间所有的东西都未翻动。堂屋大桌上的水瓶、不锈钢锅也原样放置。受害者徐××,女,31岁,家中有两个小孩,大的10岁,小的7岁。爱人在省地质队工作。 据其苏醒后自述:发案的当天晚饭后,约8点钟左右,徐先将两个孩子安排睡下,这时听到隔壁邻居陈××喊她端洗澡水,她随后就带上门,去陈××的家里端水,并在陈的家里玩了几分钟。水端回来后,她并没有洗澡,仅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关了门,点着煤油灯,坐在堂屋靠灶门口的方凳上织绒线背心。不一会儿,就有一个歹徒突然从灶间窜出来,先是在她背后猛击一掌,随后吹熄了桌上的煤油灯,紧接着就举起刀来,在她头部、面部乱砍。徐××当即昏倒在地。法医和医生检查证实,徐××面部被砍四刀(共缝了11针,留下明显疤痕),牙齿被砍掉两颗;头后部被砍三刀,许多头发被砍掉,并从一刀口中取出二片碎骨。左手的食、环、小三指被砍断,属徐××被砍时用手护头所致。经过反复调查访问,公安机关侦破此案,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1年5月2日将犯罪分子朱××逮捕,关押在××公安局看守所。原来这个犯罪分子是受害者的侄子,出生地1983年2月5日,系××中学高三学生,1997年前随父在××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 1997年下半年到××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4月10日晚,朱犯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喊徐××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到徐××家的大门边的土堆旁,乘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入其家,隐蔽在灶堂内,想偷看徐××洗澡,但徐××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是用水擦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灶门口织毛衣。这时,朱犯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糠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犯罪分子越是逞凶,直至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犯罪人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从朱××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了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血迹相符。经比对,朱××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公安局侦查终结,将此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朱××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于2001年5月10日以“×检诉字(2001)122号起诉书”、以被告人朱××犯故意杀人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讼。××人民法院受理后,组成了合议庭,(审判长××,代理审判员×××、×××)并于2001年5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担任辩护人。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朱××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亦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法庭考虑到被告人朱××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判处被告人朱××有期徒刑八年。

一般资料:求助者,男性,23岁,大学本科毕业。案例介绍:求助者大学毕业后从事销售工作,刚开始热情高,业绩良好。近半年来,越来越不喜欢这个工作,心情越来越不好,但是觉得能找到现在的工作已经很不容易了,每天上班前都要挣扎好久。无奈之下,寻求心理咨询帮助。以下是心理咨询师和求助者的一段咨询谈话。求助者:我现在真的是度日如年,很难受。心理咨询师:你的这种感受是怎样产生的呢?求助者:现在做生意,经常要喝酒应酬。喝酒本来是一件享受的事情,现在跟钱扯在了一起,结果越喝越恶心。现在连和家人一起喝酒也烦。这份工作太没意思了。心理咨询师:有一种心理学观点认为,引起你对酒的反感情绪的不是因为喝酒这件事,也不是因为酒桌上谈生意这件事,更不是这个工作有什么不好,而是你自己对这些事情的主观评价。求助者:您的意思是说,我的想法错了?心理咨询师:倒不是你的想法错了,有时候我也会像你一样想,但是,这其中可能有一些逻辑上的问题。比如,你会不会因为开过来一辆车溅了自己一身水而讨厌所有车?你也肯定知道孩子与洗澡水的说法吧。求助者:您的意思是,我不应该因为酒和生意连在了一起就讨厌酒,并且,进而讨厌这个工作?心理咨询师:酒还是那个酒,就看我们怎样理解了。求助者:好像是这么个理,您再让我自己想想,怎么能把这个关系搞清楚。谢谢您给我开了个好头。下回咱们边喝边聊,我请客。如果使用合理情绪疗法,这段对话可能包含了()。(A)诊断阶段(B)领悟阶段(C)巩固阶段(D)修通阶段
在一个炎热的夏天,工作繁忙的张某下班后特地给3岁的儿子买了一件玩具,让他自己玩。张某忙完家务,准备了洗澡水,叫儿子洗澡。他连喊了几遍,儿子才说:“爸爸,我不洗澡,我没空。”张某给儿子讲道理,儿子却说:“不,我偏不。”张某生气了,一把抢过玩具,强行把儿子按入浴池。可是,趁张某拿浴皂的当儿,儿子跑走了。张某气不过,抓住儿子狠揍了两下屁股,接着强行给他洗澡。儿子大哭大闹,张某心理也很不愉快。分析以上案例,回答以下问题:(1)这个案例说明这个孩子处于心理发展的哪个阶段?(2)这个阶段儿童的心理特征是什么?(3)张某的做法对吗?他这样做对孩子心理发展有何影响?

传统说到底,就是先人的生活方式与经验。传统的可贵,并不是因为像古董那样越久远越值钱,而是能供我们以启示和借鉴,让我们更好地生活于当下,这是其实际价值。一棍子打死或全盘照收自然都不可取,但什么是“孩子”,什么是“洗澡水”,何为精华,何为糟粕,有时并不那么容易界定,正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何检验传统的实际价值,也只有依靠实践标准,渐进改革的合理性也正在于此。

下列说法与原文相符的是()。

A.传统还是现实有时候很难界定

B.传统亦有好坏之分,经过实践的检验即能区分之

C.任何改革都应循序渐进

D.有时候维护过时的传统并非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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