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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居于某址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座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口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公寓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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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工程抵押给银行后,因其经营状况不佳而无力偿还贷款和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下列关于施工单位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施工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拍卖
B.施工单位申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须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提出
C.施工单位无权就该工程的拍卖款优先于银行受偿
D.施工单位可不申请拍卖,而直接与建设单位协商将工程折价
E.施工单位工程欠款的利息,可在工程拍卖所得中优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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