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某一般纳税人发生了道路、桥、闸通行费支出,其进项税额抵扣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按通行费纸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抵扣进项税额B.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C.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D.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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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以下内容回答1~5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京津第二通道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你们联合上报的《关于京包高速公路(六环~德胜口段)京津第二通道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报告》(京交计文(2008]18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京津第二通道设置台湖、永乐2个主线收费站,设置牛堡屯、干家务、德仁务等3个匝道收费站。二、同意京津第二通道车辆通行费费率标准按0.5元/公里0标准车计收。收费期限自正式收取通行费之日起不超过25年,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延长收费年限。三、对在上述路段行驶的车辆,除按规定免收通行费的车辆外,一律按照标准征收车辆通行费。四、由你们组织协调市有关部门统一负责上述路段收费站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并对收费公示和还贷情况进行监督。北京市人民政府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
本公文存在的问题有()。A.标题中应添加书名号B.主送机关应添加涉及到的其他机关C.正文中《关于京包高速公路(六环一德胜口段)京津第二通道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报告》文种错误D.落款应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A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 B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即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 C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即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 D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即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 E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某企业在2017年12月的经营中,支付桥闸通行费7476元,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8755元,均取得通行费发票(非财政票据),则该企业上述发票可计算抵扣进项税为( )。
A、472.75元
B、611元
C、772.90元
D、824元
近日,国务院多部门共同印发文件,从2020年1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货车通行费从以前按重量收费调整为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同时,将不再允许各地出台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这说明
①真理与谬误相伴而行②要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③矛盾双方会相互转化④坚持主观与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