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某玻璃厂于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五名职工:小王、小刘、小何、小李和小周。五名职工与玻璃厂签订了合同期分别为两年、一年半、五年、三年和两年的劳动合同,经过入厂培训后,这五名员工分别安排在销售科、总务科、人事科、生产科和运输科。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一年后,分配在销售科的小王工作很如意,他本人想在本单位长期工作下去,那么,只有当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年以上,他与工厂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他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A:5B:8C:10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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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劳动合同
B.明示劳动合同、默示劳动合同
C.法定劳动合同、任意劳动合同
D.典型劳动合同、非典型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分为()
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长期劳动合同
D、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短期劳动合同
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2007年8月20日,公司董事长李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共9名董事,另有6位董事因事请假,但都出具了委托书由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董事会会议讨论的下列事项,经表决有8名董事同意而获通过(含委托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的董事):
(1)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任务加重,决定给每位董事会成员涨25%的工资。
(2)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李某在家休养,决定由本公司职工王某参加监事会。
(3)鉴于公司的本年销售目标订立的比较高,拟将销售科升格为销售部,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销售人员10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问题较为严重,决定单独设立信用部门,负责审核给与赊销的公司的信用情况,销售科升格为销售部和新设立信用部的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付诸实施。
(4)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2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债券的余额为600万元,公司最近审计的净资产额为360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甲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董事会决定给每位董事涨工资的决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职工王某参加监事会的决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董事会认为将公司销售科升格为销售部的方案和新设信用部的决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该公司的净资产是否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7)公司债券发行额是否符合条件?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