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虚假出资注册成立某电子贸易有限公司。刘某伙同周某以该电子贸易公司的名义,通过电视广告等方式招揽他人承揽定制电子笔芯,后分别与十几名被害人签订承揽定制合同,期间收取这十几名被害人合同款共计35万元,后刘某分给周某10万元,二人携款潜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构成虚假出资罪B.对刘某应以虚假出资罪和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C.对周某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D.周某合同诈骗的数额为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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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题下列选项中,单位能成为犯罪主体的有:()
A.集资诈骗罪
B.贷款诈骗罪
C.票据诈骗罪
D.信用证诈骗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法条竞合犯的说法,说法错误的是:()
A.《刑法》第198条规定的保险诈骗罪与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根据《刑法》法条的规定,利用保险合同诈骗保险金的,无论数额多少、情节多么严重,最高只能判处15年有期徒刑;而利用其他经济合同骗取财物的,最高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因此,当行为人的行为同时满足保险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时,出于罪刑协调的考量,可以适用重法条优于轻法条的原则
B.《刑法》第198条规定的保险诈骗罪与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尽管根据《刑法》法条的规定,利用保险合同诈骗保险金的,无论数额多少、情节多么严重,最高只能判处15年有期徒刑;而利用其他经济合同骗取财物的,最高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但法条竞合犯的处理不允许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此种情况下,只能依照特别条款即保险诈骗罪条款的规定定罪量刑
C.《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与第198条规定的保险诈骗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尽管保险诈骗罪的法定刑只是15年有期徒刑,而诈骗罪的法定刑为无期徒刑,但因为《刑法》第266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以,即使当行为人的行为同时满足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时,对行为人也只能按照保险诈骗罪的规定定罪量刑,而不能为了防止出现罪刑不协调的现象,对行为人按照诈骗罪定罪量刑
D.《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与第198条规定的保险诈骗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但保险诈骗罪的法定刑只是15年有期徒刑,而诈骗罪的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故当行为人的行为同时满足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时,为防止出现罪刑不协调的现象,对行为人应当按照诈骗罪定罪量刑
A.合同诈骗罪B.贷款诈骗罪C.信用卡诈骗罪D.信用证诈骗罪
下列选项中,单位能成为犯罪主体的有:()
A、集资诈骗罪
B、票据诈骗罪
C、贷款诈骗罪
D、信用证诈骗罪
A.信用卡诈骗罪B.贷款诈骗罪C.集资诈骗罪D.票据诈骗罪E.金融凭证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