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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税务局对李某作出处罚决定,李某向该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受理后按法定程序通知了税务局,税务局一直推托未提供证据。市政府应作何种处理?()
A.中止复议案件的审理B.撤销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C.驳回李某的复议申请D.给予税务局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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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表述中,不的是( )。
A、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B、对市辖区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C、对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D、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在省的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自2018年7月6日起,嘉兴市国家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嘉兴港区分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与纳税人、银行签订税款划缴三方协议时,甲方印章统一使用()

A、嘉兴市税务局税收业务专用章

B、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税收业务专用章

C、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专用章

D、嘉兴市税收业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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