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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爱格板材生产公司”向中国“辉焊家具制造公司”出口--批板材,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1F术语。该批货物由加拿大“丁克”公司的“伊丽莎白”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遭大暴雨,造成部分板材湿损。到H的港后又发现其中部分货物因包装不当而开裂受损。“伊丽莎由”号运送该货物的航行路线要经过荷兰的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伊丽莎白”号在荷兰专属经济区,可不经批准自由航行通过B.“伊丽莎白”号在荷兰专属经济K走私货物,荷兰海上执法船可行使紧追权C.“伊丽莎白”号在荷兰毗连区走私货物,荷兰海上执法机关可出动飞机行使紧追权D.荷兰海上执法机关对“伊丽莎白”号的紧追到公海时因需要加油可改换飞机再行紧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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