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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由审判长杨某、审判员王某、人民陪审员郑某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结束后,合议庭评议时发生了争议,三人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审判长认为,自己对本案有更深的了解,发言更权威,因此以自己的意见为准制作了判决书。人民陪审员认为自己不懂法律,应当听从审判长的意见,因而在判决书上签字,王某未签字。关于此合议程序,下列那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合议庭评议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报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审判长做法错误B.合议庭评议不能达成一致时,应依据审判长的意见作出,审判长做法正确C.持不同意见的审判员,可以不在判决书上签字,因而王某做法正确D.人民陪审员因专业知识缺乏,应服从专业审判员的意见,因而郑某签字的做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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