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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并购重组申请文件时,应当及时提出回避的情形包括()。

A.委员本人或者其亲属担任并购重组当事人或者其聘请的专业机构的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B.委员本人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三年内为并购重组当事人提供保荐、承销、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C.并购重组委会议召开前,委员及其亲属曾与并购重组当事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过接触,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D.委员本人或者其亲属、委员所在千作单位持有并购重组申请公司的股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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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形成审核意见之前,可以要求并购重组当事人及其聘请的专业机构的代表到会陈述意见和接受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的询问。()

下列哪些资料需要归进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档案中()

A、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服务申请书

B、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服务协议

C、财务顾问方案等书面报告

D、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服务反馈表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申请人需在6个月后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
下列机构或人员中,( )有权根据并购重组申请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决定相关并购重组委委员是否回避。

A.中国证监会

B.中国证券业协会

C.并购重组委管理人员

D.并购重组委召集人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

A.审核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初审报告

B.依法对并购重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C.依法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D.审核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为并购重组事项出具的有关材料及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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