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合同法、侵权法之间的关系,即使制定有专门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或者将其与反垄断法合并制定《竞争法》的国家,在执法和司法中并不排除适用《民法典》或单行的《商标法》、《侵权行为法》。这种现象被称为()

  • A合并现象

  • B竞合现象

  • C综合适用现象

  • D援引现象

相关热点: 竞争法   反不正当   商标法   行为法  

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正确的说法是()。

A、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知识产权法的一部分

B、知识产权法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范畴

C、只有一部分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有关

D、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没有关系

以下关于世界各国(地区)的竞争立法的阐述,正确的有()

A、德国是竞争立法最早的国家

B、美国的竞争立法,开辟了反限制竞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两个领域

C、美国和英国是综合式立法模式的典型代表

D、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全面调整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同时,还调整了部分垄断行为(包括限制竞争行为)

[单选]被各国法学界公认为现代竞争法形成的标志性法律的是()。
A.匈牙利《反不正当竞争法》
B.美国的《谢尔曼法》
C.德国的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
D.我国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

二元式立法例的优点有()。

A、有利于立法目的的实现

B、竞争法的执法操作起来更方

C、利于竞争法整体的协调

D、利于竞争法整体的统一

综观世界各国的竞争法律制度,表现出以下特点()

A、近年来,竞争法的新发展表现出反限制竞争法松驰的现象

B、各国(地区)的竞争法制度大体可分为反限制和反不正当竞争两个方面的内容

C、世界各国(地区)的竞争立法模式一般采用反限制竞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立的立法模式。

D、各国(地区)竞争法均规定了专门执法机关进行专门管理或执法。

联系我们 用户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