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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阮某与曾某在曾某经营的“皇太极”酒吧喝酒,离开时谢某从楼梯摔下,被扶起后要求在酒吧休息,第二天被发现已死亡。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该案审理中,合议庭对“餐饮经营者对醉酒者是否负有义务”产生争议。刘法官认为,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判例,餐饮经营者负有确保醉酒顾客安全的义务,认定曾某负赔偿贲任符合法律保护弱者的立法潮流。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刘法官的解释属于我国正式法律解释体制中的司法解释
B.刘法官在该案的论证中运用了有关法的非正式渊源的知识
C.从法律推理角度看.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一是推理的大前提
D.从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存在判例的情形看,这些国家的法律属于判例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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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经营者集中的情形有()。
A.甲经营者与乙经营者合并
B.外国投资者甲通过股权并购的方式取得境内乙公司的控制权
C.甲经营者与乙经营者联合经营,由甲企业对经营决策进行控制
D.甲经营者与乙经营者签订为期5年的技术服务合同
形式上最具经营者集中特色的行为是( )。
A.经营者联合
B.经营者控制
C.经营者垄断
D.经营者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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