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清末筹备立宪》:“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皇帝之权,以宪法规定者为限”;“总理大臣由国会公选,皇帝任命之。”“国际条约,非经国会之决议,不得缔结”。“凡属立宪国宪法共同之规定,则暂从简略,俟全部起草时,再行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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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纽约时报》对某场战争的评价是:日本人打开了世界的眼界,让人们看到了大清帝国真正的无能„„清国政体是一个明显失败的政体。对这场战争与《纽约时报》的评价理解准确的是()
A、这场战争使外国人获得到中国内地游历经商传教特权
B、这场战争刺激了资本主义列强在华的新一轮侵略扩张
C、这场战争导致中国丧失了台湾、金门、马祖岛的主权
D、文章作者认为中国应该向日本学习实行君主立宪政体
1898年,康有为在给光绪皇帝的奏折中说:“且今物质修明,尤尚机器,辫发长垂,行动摇舞,误缠机器,可以立死,今为机器之世,多机器则强,少机器则弱,辫发与机器,不相容者也;且兵争之世,执革跨马,辫尤不便,其势不能不去之。”康有为奏折的本质意图是
A.表达了与大清帝国满洲贵族统治者誓不两立的坚决斗志
B.把变衣冠作为学习现代文明,革除社会陋习的一项重要内容
C.唯有剪掉辫子,方可有利于机械化大生产,有利于行军打仗
D.追求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为维新变法奠定理论基础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大清帝国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久尊戴。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法律虽经议院决而未奉诏令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实行。用人之权操诸君主,而大巨辅弼之,议院不得干涉。
——《钦定宪法大纲》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差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本约法实施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材料一所述统治权力依据什么思想?(2分)
(2)材料二“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体现了什么原则?(2分)统治权力的分工体现了什么思想?(3分)
(3)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本质和目的有何不同?(6分)
材料一: 大清帝国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久尊戴。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法律虽经议院决而未奉诏令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实行。用人之权操诸君主,而大巨辅弼之,议院不得干涉。
——《钦定宪法大纲》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差别。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本约法实施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1)材料一所述统治权力依据什么思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材料二“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体现了什么原则?统治权力的分工体现了什么思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本质和目的有何不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1814年挪威王国宪法B.1911年大清帝国“十九信条”C.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D.1809年瑞典王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