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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案件的受案范围包括(  )。
A.商标驳回复审B.无效宣告C.不予注册复审D.注册商标撤销复审E.商标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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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受理的商标评审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依据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予以驳回:()
A.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又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的;
B.违反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后,又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的;
C.违反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作出的裁定或者决定,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的;
D.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商标评审的法律依据包括()
A.商标法
B.商标法实施条例
C.商标评审规则
D.商标审查与审理标准

关于商标评审案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对商标局依职权主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决定不服的,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复审B、当事人对商标局作出的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C、对商标评审案件的审理,不适用调解D、当事人可以请求对商标评审案件进行口头审理
关于商标评审案件司法审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争议行使终局裁定权
B.TRIPS协议对商标评审是否进行司法审查并无明确要求
C.“重新评审”是一种评审机关内部的监督机制
D.司法审查程序的设立,符合现代法治发展的要求
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的,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申请已经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的,任何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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