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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人员在指导劳务派遣机构实施劳务派遣工作时,下列说法不妥的是:()

A、要仔细核实用人单位的背景

B、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C、职业指导人员无权详细询问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定

D、劳务派遣合同要根据合同法,民法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来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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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 B、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 C、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可以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 D、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2013年8月1日,: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开始商洽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事宜。甲公司人力资源部张经理对乙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具有订立劳务派遣协议资格提出疑义。乙劳务派遣公司李经理当场表态,乙劳务派遣公司从2005年就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至今履行良好。李经理请张经理放心,乙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一向守法合规。经过一段时间的洽商,张经理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报告了洽商进展情况。会上,总经理要求张经理研究三个问题: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修改后,乙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是按照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公司的哪些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三是公司在2011年与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为期3年的劳务派遣协议还能继续履行吗?张经理带着问题找到公司聘用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逐一解答了张经理的问题。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题:
下列关于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说法,正确的是()。查看材料
A.乙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翻甲工司应当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B.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等内容
C.乙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以替代劳务派遣协议
D.甲公司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乙劳务派遣公司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共用题干2013年8月1日,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开始商洽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事宜。甲公司人力资源部张经理对乙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具有订立劳务派遣协议资格提出异议。乙劳务派遣公司李经理当场表态,乙劳务派遣公司从2005年就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至今履行良好。李经理请张经理放心,乙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一向守法合规。经过一段时间的洽商,张经理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汇报了洽商进展情况。会上,总经理要求张经理研究三个问题: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修改后,乙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是按照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公司的哪些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三是公司在2011年与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为期3年的劳务派遣协议还能继续履行么?张经理带着问题找到公司聘用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逐一解答了张经理的问题。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说法,正确的是()。A:乙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到甲公司应当订立劳务派遣协议B: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工位和人员数量等内容C:乙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以代替劳务派遣协议D:甲公司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乙劳务派遗公司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三)2013年8月1日,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开始商洽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事宜。甲公司人力资源部张经理对乙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具有订立劳务派遣协议资格提出质疑。乙劳务派遣公司李经理当场表态,乙劳务派遣公司从2005年就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至今履行良好。李经理请张经理放心,乙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一向守法合规。经过一段时间的商洽,张经理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报告了商洽进展情况。会上,总经理要求张经理研究三个问题: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修改后,乙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是按照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公司的哪些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三是公司于2011年与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为期3年的劳务派遣协议还能继续履行吗?张经理带着问题找到公司聘用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逐一解答了张经理的问题。关于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到甲公司应当订立劳务派遣协议B.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等内容C.乙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以替代劳务派遣协议D.甲公司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乙劳务派遣公司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013年8月1日,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开始商洽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事宜。甲公司人力资源部张经理对乙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具有订立劳务派遣协议资格提出疑义。乙劳务派遣公司李经理当场表态,乙劳务派遣公司从2005年就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至今履行良好。李经理请张经理放心,乙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一向守法合规。经过一段时间的洽商,张经理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报告了洽商进展情况。会上,总经理要求张经理研究三个问题: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修改后,乙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是按照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公司的哪些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三是公司在2011年与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为期3年的劳务派遣协议还能继续履行吗?张经理带着问题找到公司聘用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逐一解答了张经理的问题。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2013年7月1日后,乙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到甲公司须()。

A.经工商行政部门审批

B.获得乙劳务派遣公司工会同意

C.经甲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批准

D.取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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