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华侨还能不能扣除四金?问题内容:公司聘用了几位归国人员,他们在保留了外国永久居住权的情况下,还持有了身份证和城镇户口,并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国税发[2009]121号,他们有外国永久居住权,符合华侨的界定。但他们又缴纳四金,还算华侨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同时扣除华侨的附加费和四金吗?

相关热点: 居住权   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  

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赵某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8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从B国取得翻译所得(税前)人民币600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A国所得补缴个人所得税1200元 
B、对A国所得不补缴个人所得税 
C、对B国所得补缴个人所得税5600元 
D、对B国所得不补缴个人所得税 
E、赵某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合计为0 
联系我们 用户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