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某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已通过招标审批手续,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部分内容如下。 (1)投标准备时间为15d。 (2)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澄清,应在投标预备会之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单独进行解答。 (3)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为便于投标人提出问题并得到解决,招标单位将勘察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安排在同一天进行。投标预备会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并主持召开。各投标单位经过调研、收集资料,编制了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评标委员会,准备评标。 【问题】 1.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部分内容有何不妥之处?并逐一改正。 3.勘察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安排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安排? 4.投标预备会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是否妥当?如不妥当,应由谁组织? 5.投标文件应包括哪些内容? 6.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递交程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改正。

相关热点: 预备会   委员会  

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关于工程招标的投标预备会的叙述中,正确的有()。

A、投标预备会一般在现场踏勘后召开

B、招标人可以利用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重点、难点内容主动作出说明

C、投标预备会是招标必不可少的程序之一

D、招标人可以在投标预备会上澄清、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

E、招标文件应明确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

联系我们 用户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