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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敲诈勒索案中,从被害人处提取到恐吓信;被告人某甲在犯罪分子指定的放钱处取钱时被当场抓获,并对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交代的恐吓内容、索要钱数、放钱地点与恐吓信的内容完全相符。预审中被告人某甲未作任何辩解。但预审人员发现恐吓信的文笔顺畅、书写流利,而被告人在供述过程中显出文化水平极低,签名歪歪扭扭,与恐吓信笔迹差别很大。预审员让被告人按规定内容写了一段文字,然后与恐吓信一起送交笔迹鉴定,鉴定人作出了检材与样本不同的认定。再次预审中,经告知鉴定结论,被告人供认了系与其表兄和妹夫共同作案,恐吓信系其妹夫所写。提取其妹夫的笔迹后进行鉴定,与恐吓信的笔迹认定同一。经传讯某甲的表兄和妹夫,二人的供述与某甲相印证,并交待了三人策划由某甲一人顶罪的串供过程。请结合本案件,说明审查判断证据的基本方法。

相关热点: 恐吓信   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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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讯公司是一家生产电子类产品的高科技民营企业。近几年,公司发展迅速,效益较好。公司总经理张亮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在以人为本、创新变革思想指导下,制定了两个方案:意思引进人才计划在年底前从企业外部引进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给公司输入新鲜血液;二是调整内部人员,通过绩效考核优化现有人员配置,选拔内部人才。张亮向秘书小杨谈自己的想法,让他做出一个较具体的计划。中午在公司附近餐厅吃饭时,小杨碰到了副总经理刘波,小杨对刘波低声说道:“最新消息,公司内部人员将有一次大的变动,老员工可能要下岗,我们要有所准备啊。”这些话恰好又被财务部的快件小张听到了。小张又立即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的主管老关。老关听后,愤愤说道:“我真不敢相信公司会做这样的事情,换新人,辞旧人。”于是,这个消息就迅速的传来传去,公司上上下下的员工都处于十分紧张的状态,唯恐自己被裁员根本无心工作,有的甚至还写了匿名信和恐吓信对这样的裁员决策表示了极大的不满。
不久,张亮就听到了这些传闻,经过全面了解,他终于弄清了事实的真相,为了澄清传闻,他通过各部门的负责人把两个方案的内容传达给全体员工,召集所有员工一起讨论两个方案,员工们各抒己见,一半以上的员工赞同第二个方案,最后张亮说:“由于我的工作失误引起了大家的担心和恐慌,很抱歉,希望大家予以原谅,我提出的这两个方案的目的就是让大家来参与决策,一起为公司的人才战略出谋划策,前几天的裁员消息完全是无稽之谈,大家的决心就是我的信心,我相信公司今后会发展的更好,关于此次方案的具体内容,欢迎大家提出更好的建议。”通过民主决议,该公司最终采取了第二个人方案,公司的人员配置得到了大幅度地优化,运作效率和经营效益也因此大幅度地提高。
问题:
(1)结合案例,分析沟通的作用是什么
(2)案例中的沟通类型有哪些请分别指出各自的优缺点。

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钱某曾合伙做生意(双方没有债权债务关系)。2009年5月23日,赵某通过技术手段,将钱某银行存折上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没有取出现金)。钱某向银行查询知道真相后,让赵某还给自己9万元。 同年6月26日,赵某将钱某约至某大桥西侧泵房后,二人发生争执。赵某顿生杀意,突然勒钱某的颈部、捂钱某的口鼻,致钱某昏迷。赵某以为钱某已死亡,便将钱某“尸体”缚重扔入河中。 6月28日凌晨,赵某将恐吓信置于钱某家门口,谎称钱某被绑架,让钱某之妻孙某(某国有企业出纳)拿20万元到某大桥赎人,如报警将杀死钱某。孙某不敢报警,但手中只有3万元,于是在上班之前从本单位保险柜拿出17万元,急忙将20万元送至某大桥处。赵某蒙面接收20万元后,声称2小时后孙某即可见到丈夫。 28日下午,钱某的尸体被人发现(经鉴定,钱某系溺水死亡)。赵某觉得罪行迟早会败露,于2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全部犯罪事实,并将勒索的20万元交给公安人员(公安人员将20万元退还孙某,孙某于8月3日将17万元还给公司)。公安人员李某听了赵某的交待后随口说了一句“你罪行不轻啊”,赵某担心被判死刑,逃跑至外地。在被通缉的过程中,赵某身患重病无钱治疗,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再次如实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罪行。赵某致钱某死亡的事实,在刑法理论上称为什么?刑法理论对这种情况有哪几种处理意见?你认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本题22分)


案情:


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钱某曾合伙做生意(双方没有债权债务关系)。2009年5月23日,赵某通过技术手段,将钱某银行存折上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没有取出现金)。钱某向银行查询知道真相后,让赵某还给自己9万元。同年6月26日,赵某将钱某约至某大桥西侧泵房后,二人发生争执。赵某顿生杀意,突然勒钱某的颈部、捂钱某的口鼻,致钱某昏迷。赵某以为钱某已死亡,便将钱某“尸体”缚重扔入河中。


6月28日凌晨,赵某将恐吓信置于钱某家门口,谎称钱某被绑架,让钱某之妻孙某(某国有企业出纳)拿20万元到某大桥赎人,如报警将杀死钱某。孙某不敢报警,但手中只有3万元,于是在上班之前从本单位保险柜拿出17万元,急忙将20万元送至某大桥处。赵某蒙面接收20万元后,声称2小时后孙某即可见到丈夫。


28日下午,钱某的尸体被人发现(经鉴定,钱某系溺水死亡)。赵某觉得罪行迟早会败露,于2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全部犯罪事实,并将勒索的20万元交给公安人员(公安人员将20万元退还孙某,孙某于8月3日将17万元还给公司)。公安人员李某听了赵某的交待后随口说了一句“你罪行不轻啊”,赵某担心被判死刑,逃跑至外地。在被通缉的过程中,赵某身患重病无钱治疗,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再次如实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问题


1.赵某将钱某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账户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为什么?


2.赵某致钱某死亡的事实,在刑法理论上称为什么?刑法理论对这种情况有哪几种处理意见?你认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3.赵某向孙某索要20万元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为什么?


4.赵某的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


5.孙某从公司拿出17万元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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