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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8日夜,李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现场未查获肇事者。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由于李某只知道权利被侵害,而不知肇事者(赔偿义务人)是谁,则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

B、本案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17年10月8日至2037年10月8日

C、如果李某2018年1月15日得知肇事者为王某,则其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15日

D、如果李某在2037年5月8日才获知肇事者是谁,则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204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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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2004年8月10日,李某因交通肇事头部被撞昏迷送进医院抢救,手术后第10天李某苏醒,得知被撞之事,因与肇事者就人身伤害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决定起诉肇事者,经过1个月的治疗李某出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者赔偿损失。李某应当在2005年8月20之前起诉()

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下列各项正确的有(  )。

  • A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法律规定的有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B当事人不能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也不能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 C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阐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 D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在二审期间可以继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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