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0月,中国某专业生产巧克力的食品公司根据其生产巧克力的计划,与专业从事粮油食品进出口贸易的A公司订立一购销合同,要求A公司供应生产巧克力的主要原料棕榈油和可可粉。A公司接受订单后即与美国B公司订立进口棕榈油和可可粉的合同一份,货值USD200,000.合同约定以CIF条件成交,目的港为食品公司所在地某港口,收货人为食品公司,并采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食品公司作为收货人在该合同上副署。合同订立后不久,A公司即委托C银行按合同中的信用证条款开出以美国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同年11月25日,C银行收到美国D银行转来的全套交易单证。与此同时,A公司与食品公司得知货已到达目的港,食品公司遂与承运人打通关节,凭保函提取B公司发来的全部货物,结果只有可可粉,未见棕榈油,食品公司无法生产巧克力。食品公司即要求A公司即通知C银行拒付全部货款。C银行经审核认为B公司交付的全套单证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即在规定期限内将货款全数付出。随后将付出的货款从A公司帐户上全部扣除。但B公司以后一直未发棕榈油。为此,食品公司依据原合同约定向A公司提出索赔。A公司即以B公司单据欺诈为由要求法院冻结信用证。法院经审核认为此案不符合冻结条件,故不再采取冻结措施。A公司只得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C银行承担棕榈油的货款损失和其向食品公司赔付的损失。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相关热点: 棕榈油 信用证
相关问题推荐
A.盈利57万元
B.损失57万元
C.盈利245.4万元
D.损失245.4万元
棕榈油在国内完全是依赖进口的植物油品种。2010年10月10日,国内某棕榈油贸易商,以8223元/吨的进口成本价与马来西亚供货商签订了1万吨订货合同。由于从订货到装船运输再到国内港口的时间预计还要35天左右。于是,该贸易商于10月10日在国内棕榈油期货市场卖出12月棕榈油合约1000手进行保值,成交均价为8290元/吨。到11月15日,进口棕榈油到港卸货完毕,该贸易商卖出10000吨棕榈油现货,价格为7950元/吨;同时在期货市场上买入1000手12月棕榈油合约进行平仓,成交均价为7900元/吨。该贸易商采用的风险管理工具是( )。
A、风险对冲
B、风险规避
C、风险转移
D、风险保留
信用证按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分为()。
A.按付款期限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B.按是否可循环使用可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C.按是否保兑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无保兑信用证D.按进出口来分可分为进口信用证和出口信用证E.按信用证项下的权利是否可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