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特点是( )。
 
A.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版图内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区域
 B.特别行政区原有的经济社会制度保持不变
 C.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D.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主的立法权
 E.特别行政区有权制定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相关热点: 特别行政区   行政区   终审权   高度自治权   自治权  

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根据两个基本法,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包括(  )。
A.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B.修改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
C.制定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D.享有对特别行政区发生案件的司法终审权
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特别行政区的立法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B.特别行政区可以办理中央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

C.特别行政区可以自主决定外交、经济、财政等事项

D.不服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国务院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B、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
C、特别行政区法院审理的案件不能上诉到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D、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维持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
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特别行政区有权
A.行使司法终审权B.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C.负责特别行政区的防务D.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是()。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B.特别行政区政府
C.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
D.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

联系我们 用户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