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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议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选民资格案件,可以选择选举委员会有关人员参加合议庭

B.公示催告程序应当适用合议制进行审理

C.再审程序,若由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则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D.二审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都应当为合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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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议制度,正确的是:


A、一审、二审案件既可适用合议制,又可适用独任制B、实行合议制案件审理的一切活动都要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参加C、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D、合议庭由3个以上的单数的审判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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