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家施某不幸英年早逝,留下创作完成而未及公开的乐曲《新春组曲》,施某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该作品的权利是:()
A.修改权
B.使用权
C.署名权
D.获得报酬权
甲乙两人合作创作一部作品,2013年出版时,双方约定暑名顺序为甲、乙。2016年甲、乙在原作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准备出第二版。在该书付印之际乙未经与甲协商,即通知出版社调整署名顺序,将乙署名为第一作者,甲为第二作者。图书出版后,甲见署名顺序被调,告乙侵犯了其署名权。请问:乙是否侵犯了乙的署名权?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