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单项选择题]某公司被甲市乙区地税局处以45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于2009年8月4日依法向甲市地税局(位于该市丙区)申请复议。甲市地税局于9月18日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该公司仍不服,分别向丙区人民法院和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丙区人民法院于9月23日收到起诉状,乙区人民法院于9月26日收到起诉状。关于适格被告和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区地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B.甲市地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C.乙区地税局是被告,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D.甲市地税局是被告,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热点: 地税局  

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联系我们 用户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