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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7日,某市质监局对一经营户销售的胶合板实施检查,发现其销售的胶合板无甲醛释放限量标识,随即抽样送检,某法定检验机构依据该市质监局制定并报省局备案的《室内装饰装修用胶合板监督抽查细则》中“若无限量标识的按E1级判定’’之规定,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品。该市局将《检验报告》送达给行政相对人并立案调查,局案审会审理认为行政相对人销售的胶合板甲醛释放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违反了《标准化法》第十四条,应依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进行处罚。6月23日,该局向行政相对人送达了《质量技术监督通知书》,通知行政相对人于6月25日前到该市质监局进行陈述、申辩。行政相对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2008年7月2日,该市质监局依法向行政相对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请分析本案的处理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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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相对人管理描述正确的是()。

A、机构类合同相对人的名称不能重复,自然人合同相对人名称允许重复

B、合同相对人按照单位归属分为外部单位、内部单位、关联交易单位

C、所有合同相对人都来源于MDM(中石化标准代码网)系统

D、合同相对人允许各单位自行维护

下列关于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的是(  )。
A.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相对人不承担责任B.相对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承担责任C.代理人与相对人平均承担民事责任D.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相对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S省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质监局”)接G省乙公司X市经销部举报称,X市甲公司在600余箱假冒其所生产的“乙牌”瓷砖,质监局当天下午派执法人员到甲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甲公司正在加工处理“乙牌”瓷砖。经现场陪同人员乙公司X是经销部销售经理王某初步鉴定,该批瓷砖在包装上与乙公司产品存在差异,应为假冒。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检查情况,以甲公司该批瓷砖涉嫌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当场对该批瓷砖进行了扣押,并现场向甲公司送达了《质量技术监督扣押决定书》。后经调查,甲公司的“乙牌”瓷砖确系真品,系甲公司直接从乙公司购买,而乙公司X市经销部系“乙牌”瓷砖在S省唯一总代理,该经销部未曾向甲公司销售过“乙牌”瓷砖,其在未做认真调查的情况下认为甲公司的“乙牌”瓷砖为假冒,故而报案。质监局根据后来查实的事实证据,做出了《质量技术监督解除扣押决定书》。
X市质监局查封甲公司的“乙牌”瓷砖时,应当________。
A.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B.告知甲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
C.听取甲公司的陈述和申辩
D.制作现场笔录

相对人行使撤销权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A、相对人撤销方式应采用明示的方式

B、相对人应于追认权人未予追认之前撤销,追认权人追认后,相对人不得撤销

C、相对人行使撤销权应采用口头的方式

D、相对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追认权人表示

E、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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