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国家对出口食品及其生产企业(包括加工厂、屠宰场、冷库、仓库等)实施()登记制度。
A.生产许可
B.卫生许可
C.卫生注册
D.质量许可

相关热点: 屠宰场   卫生许可   加工厂  

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单选,共用题干题]检疫部门在生猪屠宰场进行检疫时发现一批猪肉被炭疽杆菌污染。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依法向屠宰场(厂、点)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屠宰场(厂、点)应当提供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室和检疫操作台等设施。出场(厂、点)的动物产品应当经(),并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A、执业兽医检疫,加施检疫标志

B、官方兽医检疫,加施检疫章

C、职业兽医检疫合格,加施检疫标志

D、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加施检疫标志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照证齐全的定点屠宰场。1986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布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此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提起行政诉讼。问题: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后来国务院颁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营业执照吊销,市卫生局也将该三家屠宰场的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市工商局和市卫生局吊销其证照的行为不服,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市政府复议后维持了原行政行为。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出现在本案行政诉讼过程中的情形,表述正确的是()。
A.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声的,视为诉讼中止B.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C.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D.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特拉法尔加·罗的战术是()

A、杀猪场

B、屠宰场

C、动感光波

D、杀人于无形之腹黑女王笑

联系我们 用户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