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社会问题
近年来,电动助力车备受民众青睐,但国内一些城市明令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引发了一场电动车之争。
(民意调查)市民李先生说“我早晚要接送孩子上下学,本想买小汽车,但早晚高峰路太堵,又没有直达的公交和地铁,骑电动三轮车20分钟就搞定”;送货员老程看中了电动车的“性价比”:“电动车充电,一年电费也就100块出头,划算,而且一辆电动三轮车代替摩托车每年行驶1万公里,相当于植树26棵的减排效果,所以,我认为单纯限、禁不合理。”
(1)李先生和老程为何青睐电动三轮车?
(管理之困)“逆行,闯红灯,见缝就钻,不管是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随意变道;有些改装车跑得比汽车还快,看着都危险。”一提起电动三轮车,交通协管员刘大姐就有一肚子气,“跟汽车的不一样,他们的车没牌子没驾照,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我们也没辙。”
(2)材料中电动三轮车的骑行者应增强哪些意识来提高自己的文明素质?
(3)解决电动车之争,政府应如何理性处理?
相关热点: 三轮车 电动车
相关问题推荐
人力三轮车车主不服行政机关收回人力三轮车牌证及车辆案
2009年6月,山西省某市政府召开的一次协调会议决定,在杏花区投放一批三轮车营运牌照:一是以拍卖的形式投放新车,二是对原来只允许在夜间营运的“夜市车”改发白天也可以营业的“白证”,这两种车被车主们称为“新车”。
2009年7月12日,山西省某市公安局和该市杏花区政府依据该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纪要》精神对90辆人力三轮车以拍卖营运牌照的形式进行拍卖,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从2万元至3万元不等,拍卖成交确认书注明拍卖的营运牌照有效期限4年。而有100辆“夜市车”车主在交纳了1万元上牌费、45元牌证费、50元缝布费、10元喷漆打印费、7元工本费、20元每月的管理费后,也终于实现了可以在太阳下蹬车赚钱的愿望。
2009年11月7日,某市公安局和杏花区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收回杏花区辖区的拍卖、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营运牌照的使用权的通告》,决定收回杏花区的所有新车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及车辆的通告。通告的内容是:“收回于2009年7月12日拍卖的为期4年的90辆客运人力三轮车和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限车主于2009年12月1日17时之前将上述牌证及车辆送交至交警大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三轮车回收办公室。逾期不交的,所有牌证作废,并一律按照无牌人力三轮车取缔。”
【问题】
1.根据市政府的《协调会议纪要》可否设定行政许可?
2.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是否可以采用拍卖的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市政府可否撤销市公安局和杏花区政府作出的行政许可?
4.若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欲先申请复议,谁是复议机关?
5.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可否对收回新车牌照及车辆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6.若能提起行政诉讼,人力三轮车车主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7.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可否申请行政赔偿?
2013年2月5日19点左右,在A县发生了一起交通逃逸事故。事故发生后,A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到现场勘查,并根据受害人的描述和指认的逃逸方向进行摸排,发现辛某所有的农用三轮车发动机温热、车身左侧有明显划痕,遂开具《扣押决定书》将该车扣押。2013年2月25日,A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该起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如辛某的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A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A、应当将扣押的农用三轮车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辛某
B、应当将扣押的农用三轮车一并移送,并口头告知辛某
C、可以对涉案的农用三轮车继续实施扣押,并书面告知辛某
D、可以对涉案的农用三轮车继续实施扣押,并口头告知辛某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可变更
E.效力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