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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每到年终岁末,人们都张罗着过年:吃团圆饭,放鞭炮……这勾起人们许多美好的记忆。而如今,年味儿却越来越淡:本是举家团圆的日子,却有人外出旅游;本想放鞭炮辞旧迎新,有关部门却颁布了禁放令。为弘扬春节文化,各级政府采取以下措施: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把除夕纳入春节假期,改春节禁放烟花爆竹为限放;加大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的投入,并向市民提供免费的基本服务;注重民间传统文化的挖掘和人才的培养,举办春节联欢晚会、猜灯谜、闹元宵等活动。

结合材料,运用文化的继承性与文化发展的知识说明如何看待年味变淡这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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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一些部门在修订法律、出台政策的过程中,广征民意,社会反响强烈,其中各种人性化举措尤其受到好评。2005年7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物权法草案,成为我国第12部在通过前向全民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接着,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尊重民间习俗,修改实行了12年的禁放令,改烟花爆竹“完全禁放”为“限制燃放”。这些措施证明
A.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在得到加强B.公民的“人权”日益得到保护C.所有公民的意志都可以在法律中得到体现D.立法的人性化增强,所有公民都可以直接参与我国法律的制定
材料一
春节是我国民间最隆重、最热闹的一个传统节日。春节的历史很悠久,它起源于殷商时期年头岁尾的祭神祭祖活动。按照我国农历,正月初一古称元日、元辰、元正、元朔、元旦等,俗称年初一,到了民国时期,改用公历,公历的一月一日称为元旦,把农历的一月一日叫春节。
材料二
“年”怎么过?90%的广州人都会逛一趟花街。
2017年1月25日,开市一声响锣,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等广州11个花市正式拉开序幕。
材料三
这些年来,“过年”在多个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下面通过案例的形式来感受这些变化。
除夕这天,家住怡宁新村的老范一家人像往年一样团聚在一起。不一样的是,往年过年,大家喜欢打扑克、搓麻将,一起热闹热闹,增添节日氛围,但今年,直到除夕下午也没组织“牌局”,而是在微信群里抢红包,玩得“不亦乐乎”。老范建的这个微信“家人群”,原本是想让今年远在外地值班不能回家的姑妈、表姐几家通过微信群和大家团圆。“没想到不管长辈还是孩子,在群里都聊得很起劲,比我还积极。”老范笑说。不仅如此,“赶时髦”的一家子还在群里玩起了“抢红包”的游戏,30多个人轮流发红包,看谁抢得多。虽然每次随机抢到的只是几块、几毛甚至更少,但一家人其乐融融,无论相隔多远,都犹如团聚在一起。
有人归心似箭,有人“望乡却步”。后者思念家乡却又害怕归乡,渴望团圆却又心有顾虑。这个群体,被称为“恐归族”。
相比于“恐归族”、“恨嫁族”,山东小伙小王把自己归为“城漂族”,他过年回家最怕的是顿顿喝酒。“头整天晕乎乎,胃整天辣辣的,真是怕了。”小王说,老家在农村,春节没啥事儿,亲戚朋友就聚在一起喝酒;他的酒量不好,每喝必倒,但不能不喝,怕伤了和气。
大学即将毕业,小李今年一点也不想回家过年。他说:“我现在就怕家人问起来毕业之后的事,更怕同学聚会时,人家保研的保研,考研的考研,签工作的签工作,可是我还没个着落,这个年肯定难过。”像小李一样觉得自己“混”得不如别人而不愿回家的年轻人不在少数。有调查显示,69%的人过年不想回家的原因是“不能衣锦还乡,面子上过不去”。
团圆的喜悦与生活的焦虑并存,后者在春节期间集中爆发。“恐归族”感叹:过节,怎么就成了“过劫”?而更多的人在问:怎样让过年回归质朴的舒心和快乐?
材料四
如今,科技的高速发展让我们迈入了智能网络时代:街上往来的人群不再是单纯地行走,餐桌前的人手上握着的不再只是筷子,电视机前的人注视的也不再只是节目内容,随处可见的是低头玩手机的年轻人。
晒朋友圈、刷朋友圈是很多年轻人过年的时候特别热衷的活动。然而,面对过年时朋友圈里不断刷屏的吃吃喝喝、残羹剩饭的图片,有的网友动起了心思。有晒春联的:在朋友圈里晒晒自己家的春联,是手写的就更好了,既可以表达自己对新年的美好祝愿,也可以展现自己的人文素养。还有晒民俗的:“五里不同俗,十里改规矩”,各地都有自己的民俗。网友们将拍摄到的民俗活动图片在朋友圈“显摆显摆”,既吸引了朋友的目光,又传播了中华美好的传统文化。更有晒亲情的:给爸爸捶背的镜头,帮妈妈梳头的镜头,带孩子戏耍的镜头,与妻子交心的镜头,大大方方在朋友圈晒一晒,分享自己的幸福亲情,也能激发别人的小家情怀。
随着人们对空气质量问题的持续关注,烟花爆竹的禁放问题重新回到公众视野。2017年1月,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实现市县域全覆盖,包括乡镇和农村,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但仅在下发通知两天后,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决定收回并停止实施该通知。
这则“最严鞭炮禁放令”,最后以“朝令夕改”而告终,确实让人意外。其直接原因或源自该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联名上书。可社会对于烟花爆竹的需求,从来不仅仅是一个消费问题。虽然这起事件中,当地民众对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态度未能突显,但政府部门对于禁令的紧急叫停,或许折射了当前环保与民俗之间的某种拉锯尴尬。
《意见》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中华文化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神韵,增添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内心深处的自信和自豪。
问题:
请结合全部给定材料,以“透视春节之变”为主题,写作一遍议论文。
题目自拟、观点正确、条理清晰、逻辑严密,不要大段撕抄材料,在1500—1800字之间(计入标点与空格)。
材料1:“禁”还是“限”?这似乎仍然是个问题。在已决定对烟花爆竹适度开放的北京,人们还在谨慎权
衡,精神快乐与安全环保谁更重要,如何才能鱼与熊掌兼得。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9月14日在此间召开燃放烟花爆竹立法听证会。虽然所安排的听证事项是《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中关于限放地点和时间两个具体问题,但是,来自编辑、律师、职员、学生等各行各业的16位陈述人所关注的范围却远远超越于此,旷日持久的“禁”与“限”之争再次激烈展开。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对立双方所关心的问题高度一致:解禁后的北京应如何保证安全与环保。听证会上,虽然陈述人之间的观点交锋激烈,但是无论“主禁派”还是“主限派”,几乎所有的人都承认,随着时代和社会环境发生的巨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已不再仅仅是个人记忆中温馨美好的快乐之梦,而成为一个伴随着诸多现实困扰的公共问题。
首先,北京成为一个人口密集、资源紧张的超大城市,公共安全成为最无法忽视的问题。公司职员魏京民说,从1993年至今,北京的城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口、车辆不断增加,犯罪时有发生,火灾的隐患更多,大家可以想象,当爆竹像炸雷一般地炸开,将造成多么可怕的危险和污染。其次,由于缺乏法律规范,能量与日俱增的爆竹,越来越令人感到恐惧。今年66岁的退休工人王崇礼说,他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在北京过春节,回忆大人小孩一起在四合院放爆竹的情景历历在目。但当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放小鞭小炮,很少见到伤人的事故。但今非昔比,有些能量大的爆竹甚至能赶得上炸药。此次听证的具体事项包括以下两个内容:《草案》中关于“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五环路以外的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中关于“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有趣的是,出于对现实利益的平衡考虑,在政府趋向宽大的法规面前,七成以上的陈述人都提出:允许燃放的地区范围可以再小点,允许燃放的时间可以再短点。职员李全利说,《草案》中对限放区以五环路为界的规定不全面。因为,现在北五环以外的居民也很密集,建议可将此条改为在本市五环路以内,以及居住稠密区等都规定为限放区。律师黄海说,《草案》关于时间的限制过于粗糙,没有考虑到老年人和体弱多病人的休息权,建议将其进一步进行细化。比如考虑中国人有守夜的习惯,除夕可以24小时燃放,正月初一至十六则规定21点至24点禁放。还有多位陈述人建议,应由政府出面,在节日期间组织专人统一进行燃放,减少个人的随意行为,以此减少安全隐患。听证会前,北京市政府以及人大有关部门通过座谈会、民意调查、网上公开征集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民意,并在媒体上进行了充分报道。由此,人们明显感受到一种变化,那便是各种观点不再是截然对立的,更是趋向交叉甚至融合。
材料2: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北京市对于上述两个十分具体、且人们普遍关注的法律事项进行听证,是非常有必要的,并值得赞许的。他说,这可以使人们与即将出台的新法进行充分互动,听证既是听取民意的过程,也是民意消化和接受法律的过程。在进行公开、透明、广泛的意见征集后,政府降低了决策风险,百姓也提高了对新法的认识,有利于未来现实的执行。2005年春节,北京市民终于又可以“爆竹声中辞旧岁”了——这是13年来的第一次。9月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取消实行13年之久的禁放令,改全面禁放为局部限放。种种迹象显示,京城“禁改限”很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人们不会忘记,1993年年底,正是在北京下达“禁放令”后,全国数百个城市闻风而动,纷纷设定燃放禁区。10多年来,共有上海、广州、武汉、西安等282个城市禁放烟花爆竹。无疑,“放炮年”的到来是尊重民意、顺应民心之举。即使是反对解禁者,也不得不承认“禁改限”具备广泛的民意基础。据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86.3%的北京市民赞成放开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其中92.4%赞成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也表示,修订禁放规定主要是因为近年来群众关于解禁的呼声越来越高,春节期间“顶风放炮”的现象逐渐增加。但是,在为立法者尊重民意叫好的同时,有关人士提醒,不要忘记当年的“禁放令”在当时也是“顺应民心之举”。“千万别忘了,当年我们是因为什么而禁放的。”北京退休干部沈有海说,“与10多年前相比,许多情况已经改变。但也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包括当年禁放的一个重要理由:燃放爆竹所带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材料3:2005年春节期间,仅北京就因燃放烟花爆竹551人受伤,发生火灾多起。来自国家环境检测部门的信息显示,春节期间全国各地大气污染综合指数也多呈上升趋势,一些城市的大气质量连续数日为重度污染、中度污染。而环保专家分析,“罪魁祸首”便是大面积、集中地燃放烟花爆竹后生成的二氧化硫气体。23岁的媒体从业者王林认为,虽然市民支持“禁改限”者居多,但依据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安宁生活的权利应大于娱乐权,不能简单以“民意多寡”论高下。爆竹声会对老、幼、病、弱人士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有关部门也应该关注这些“少数派”的利益。不论是赞成者还是反对者,都不得不考虑13年前“禁放”立法者已经考虑过的问题:面对烟花爆竹,城市如何保证安全与宁静?
材料4:一位市民在北京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上留言,希望政府认真考虑几个问题:解禁后容易发生
安全事故;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必然会增加;影响市区交通,增加交通管理、消防设施和人力等成本。前车之鉴就在眼前。2005年春节,河南郑州先于北京解禁。结果,从农历腊月三十(2月8日)到2月l5日,郑州急救中心每天接到140多起求助电话,其中燃放烟花鞭炮致伤占2%~3%,甚至有儿童被爆竹炸死。来自有关部门的反馈称,北京市公安机关正在制定关于对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现象的有奖举报办法,质监局正在起草准予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而安全生产局正在起草关于烟花爆竹专营的办法。“立法能够反映民意民情,当然是好事。但是,良法必须落实到位,必须有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一些市民担心,管理的不到位将会造成诸多问题。毕竟,烟花爆竹所带来的污染、火灾等现实威胁,不会因为“禁改
限”而改变。
材料5:在过去“禁放”的12年中,很多人确实感到被禁掉爆竹声的年越过越没劲。于是,一些人不辞辛劳跑到郊外去过瘾,另有少数胆大者则不惜为放鞭炮而甘冒违法被逮之险。这样冒险偷放的爆竹声,至少笔者每年都能听到不止一起。而申奥成功那天晚上,欢庆的鞭炮就更是理直气壮地响到了凌晨3点。这尽管同样是“违法”的,却表明,在中国人心中,确实没有什么方式比燃放鞭炮更能表达喜庆的情绪、渲染喜庆气氛的了,爆竹声很大程度上就是人们发自内心的吹呼声。因此,北京市政府顺应多数人的意愿,在充分听证的基础上将“禁放”条例改为“限放”条例,不仅是对中国传统民俗的的尊重,也是对民众精神需求的尊重。然而,在充分肯定“禁改限”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必须指出的是,“限放”绝不是全面开放,更没有鼓励多“放”的意思,“放”的时间、地点都是有限制的,对此,除了老百姓应该明白外,还特别需要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真依法把好“限放”的关。可从去年12月1日新条例实施后的情况看,这个关能否切实把好,可能还真不是一件好打保票的事情。有事实为证,自元旦以来,笔者居住的小区附近就已没了任何限制,不分白天晚上总时不时就响起一阵“噼吧”声,却从未见有管理者、执法者来干涉。这多少有些令人担心。如果因管理不到位,光指望老百姓“自律”,最终“限放”之“限”变得如同虚设,那不仅法规的严肃性将直接受到挑战,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也恐有上升之虞。这无疑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后果。从这一点来说,与“禁放”相比,“限放”将更考验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从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管理,到对违“限”放炮者的处罚,从消防安全保障,到燃放遗留物的及时清理,哪个环节都马虎不得。这样才能真正将一件顺应多数民意的好事办得让人满意。在“禁改限”后的第一个春节,政府能交出一份让市民满意的答卷吗?
材料6:新年将近,与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存储相关的地区、部门和单位都在紧锣密鼓地做着准
备。同时也有几则信息让人心惊: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发生烟花爆竹伤亡事故87起,死亡187人。而国家质检总局最近对全国十个省、自治区的监督抽查表明,近五成烟花爆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这些情况向人们发出警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消费中的安全问题须高度重视,防止一些地方“禁放”改为“限放”后,因麻痹大意导致事故增多,让节日的欢乐成为悲剧。
材料7:应该明确的是,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件有利有弊的事情。也确实是牺牲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去满足另一些人的愿望。如果该限的限不住,就难免弊大于利,给居民生活和城市环境带来更不利的影响。因此,“禁改限”措施还将继续经受考验。
为保证人民过一个祥和、和谐的春节,针对“禁改限”政策实施暴露出来的问题,政府应该采取什么对策?(300-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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