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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至2008年11月,甲利用“经济互助会”的形式,采取“会书”承诺的方法,先后“邀会”41次,共非法集资总金额为3404万元,扣除“放会”款,甲无法归还他人“上会”款181万元。此外,2007年6月至2008年12月期间,甲接受其他人同类型的“邀会”,共“上会”600次,“上会”总金额5840万元,得会总金额5703万元,无力偿还他人现款53.8万元,以会账充抵46万元,另有7.7万元未能归还。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集资诈骗罪B.诈骗罪C.非法经营罪D.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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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罪名之间存在竞合关系?
A: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之间
B: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之间
C:票据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之间
D: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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