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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申请通过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后,有证据表明并购重组申请人、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或者间接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对并购重组申请的判断,且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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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中,财务顾问应当关注的事项有()。Ⅰ.相关各方是否存在利用并购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Ⅱ.相关各方是否存在利用并购重组信息进行证券欺诈Ⅲ.相关各方是否存在利用并购重组信息进行市场操纵Ⅳ.相关各方是否存在利用并购重组信息进行正常交易

A.Ⅱ、Ⅲ

B.Ⅰ、Ⅱ、Ⅲ

C.Ⅲ、Ⅳ

D.Ⅰ、Ⅱ、Ⅳ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

A.审核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初审报告

B.依法对并购重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C.依法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D.审核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为并购重组事项出具的有关材料及意见书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申请人需在6个月后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
并购重组委员会的以下内容,需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发布()。

A.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审核的申请人名单、会议时间、相关当事人承诺函

B.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参会委员名单

C.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表决结果

D.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的个人意见

并购重组申请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果认为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与其存在利害冲突或者潜在的利害冲突,可能影响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公正履行职责的,可以在报送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审核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要求有关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予以回避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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