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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钱、孙、李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字号为“通能百货”(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合伙。四人推举赵为合伙负责人,并约定5万元以下的事项赵可以自主决定,超过5万元的事项须与其余三人协商后决定。2010年,赵未与其他三人协商擅自以通能百货的名义与强原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通能百货向强原公司提供管材l00吨,每吨5000元,货到后3天付款。通能百货在交付管榜前,发现强原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此时,通能百货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A.宣告合同无效

B.中止履行合同

C.直接解除合同

D.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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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A.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只发生于双务合同中

B.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合同效力的表现

C.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

D.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债务人应履行其债务

E.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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